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0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担保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担保事项均已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银行审批情况协商签订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公司近期为以下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事项提供了担保:
1、深圳市深业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业医药”)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自然人刘晓勇、自然人李素香共同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湖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海王集团”)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湖北海王集团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湖北海王朋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朋泰”)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海王(武汉)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武汉”)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湖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海王武汉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苏鲁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鲁海王”)向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苏鲁海王向上海睿海创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公司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海王医疗配送服务(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海王医疗配送”)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17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海王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器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海王集团”)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海王(清远)医药有限公司共同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海王(武汉)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王”)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近期担保实施情况
(一)为深业医药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业医药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自然人刘晓勇、自然人李素香共同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自然人刘晓勇、自然人李素香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步支行签署《授信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1: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2:自然人刘晓勇
保证人3:自然人李素香
债权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步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保证范围:
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合同项下贷款债权、为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审计费、查询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因债务人违约给债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因被担保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以及代债务人垫付的相关费用等款项。
4、保证期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二)为湖北海王集团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湖北海王集团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税费、诉讼费用、律师费、差旅费),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为湖北海王集团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湖北海王集团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四)为湖北朋泰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湖北朋泰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5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保险、评估、登记、鉴定、保管、提存、公证、垫缴税款等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过户费等所有费用)。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为海王武汉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海王武汉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湖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湖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湖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5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为海王武汉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海王武汉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5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保险、评估、登记、鉴定、保管、提存、公证、垫缴税款等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过户费等所有费用)。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三年。
(七)为苏鲁海王向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苏鲁海王向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八)为苏鲁海王向上海睿海创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苏鲁海王向上海睿海创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公司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睿海创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公司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睿海创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当履行的全部义务以及欠付债权人的任何债务,以及债权人及其指定人士因行使主合同项下的权利或者为实现主合同项下债权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九)为广东海王医疗配送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广东海王医疗配送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17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170万元。
3、保证范围:
最高主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本金壹仟壹佰柒拾万元整(其中外币业务按发生日债权人公布的外汇卖出价折算)及其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三年。
(十)为上海器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上海器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3、保证范围:
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期间:
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付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十一)为广东海王集团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广东海王集团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海王(清远)医药有限公司共同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海王(清远)医药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1: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2:海王(清远)医药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十二)为武汉海王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武汉海王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税费、诉讼费用、律师费、差旅费),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53.04亿元(其中为广西海星医药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05亿元,其他均为对子公司担保),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86.52%,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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