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青岛双星;证券代码:000599)于2025年10月24日、10月27日、10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正在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最终实现青岛双星间接持有锦湖轮胎株式会社(KUMHO TIRE CO., INC.)45%的股份并控股锦湖轮胎(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获得前述审核通过或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审核通过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本次交易及已公开披露的事宜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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