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166.1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到期赎回银行理财产品及收到在建工程处置款项所致;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20.0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到期赎回银行理财产品所致;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112.74%,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客户以票据结算货款增加所致;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1,130.6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出售子公司上海澳展在建工程项目部分款项未到合同结算期增加所致;报告期末存货较期初减少31.6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如期交货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所致;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61.04%,系报告期公司如期收回工程款项所致;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77.67%,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处置子公司上海澳展在建工程项目(含土地使用权)所致;报告期末使用权资产较期初减少46.70%,系报告期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正常摊销导致减少;报告期末无形资产较期初减少76.79%,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处置子公司上海澳展在建工程项目(含土地使用权)所致;报告期末开发支出较期初增加72.74%,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符合资本化条件研发投入金额增加所致;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47.55%,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按合同约定正常支付工程款及货款等所致;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32.11%,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支付员工绩效奖金及业务提成所致;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51.4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正常支付房租租金、长期工程款所致;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减少51.11%,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正常摊销使用权资产,相应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利润表项目报告期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57.61%,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加大研发投入且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项目减少所致;报告期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85.7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受汇率波动影响产生汇兑损失以及银行存款利率下行导致定期存款利息收入下降所致;报告期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50.5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投资的联营企业经营亏损确认投资损失及理财收益下降所致;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54.35%,主要系公司截至报告期末未到期银行理财减少所致;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减少81.96%,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根据会计准则测算期末相关资产减值情况,转回存货跌价损失减少所致;报告期资产处置损失增加,系报告期公司处置子公司上海澳展在建工程项目(含土地使用权)产生处置损失所致;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32.91%,主要系公司报告上期收到保险公司赔偿款,本期无相关业务所致;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84.56%,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减少所致;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114.81%,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递延所得税收益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36.8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支付诉讼冻结资金等减少所致;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41,398.24%,系报告期公司处置子公司上海澳展在建工程项目,其收到部分工程处置款增加所致;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93.04%,系报告期公司支付在建工程进度款增加所致;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84.52%,系报告上期公司用于回购股份支出增加,本期无相关业务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部分表决权委托方持有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情况
勤上集团持有的 302.5万股、温琦女士持有的1,043万股以及梁金成先生持有的750万股已委托表决权股份已被司法处置并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2025年8月12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过户完成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关于股东所持股份完成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晶腾达持有公司302,670,528股股票的表决权,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1.31%,晶腾达仍为公司第一大表决权持有人,李俊锋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于前述股票存在质押、冻结情形,可能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
2、业绩承诺补偿进展情况
为保护公司权益,公司于2019年9月起诉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龙舞九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龙啸天下教育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杨勇、张晶、曾勇、朱松、北京龙文环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十名被告向公司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事宜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且公司对前述主体持有的公司相关股份进行了司法冻结。公司已于2022年11月3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一审判决公司胜诉。由于被告均未上诉,前述一审判决已于2023年1月5日生效,公司已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业绩承诺补偿方曾勇、朱松、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应补偿股份已被公司回购注销,北京龙舞九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龙啸天下教育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张晶的应补偿股份已被司法强制执行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且公司已完成注销。综上,除杨勇、龙文环球之外,其他业绩承诺补偿方已履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相关协议,杨勇持有公司82,081,128股(限售股,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应向公司补偿股份82,081,128股,现金补偿78,892,524.24元;龙文环球未持有公司股份,应向公司支付117,850,231.69元现金补偿。因杨勇及龙文环球至今未履行其补偿义务,且均涉及其他司法纠纷案件,杨勇和龙文环球的履约能力及最终履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敦促业绩承诺补偿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追偿措施,多措并举,尽力落实相关业绩承诺补偿事宜。
3、关于公司与威亮电器签署的《房地产转让合同》标的资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6月与威亮电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公司以评估价31,693,600元购买位于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全部对价款(部分价款抵消处理)后,威亮电器向公司移交了标的资产,由于历史原因导致未完成房地产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其他合同约定内容均已履行完毕,自2011年6月起由公司占有及使用。
2019年5月,公司收到威亮电器的《告知函》,获悉威亮电器在未取得公司同意和授权情况下将标的资产抵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且未履行相关还款义务,导致标的资产被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查封。公司为保障自身利益已采取一系列法律措施,包括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及提起确认抵押合同无效诉讼、担保物权确认纠纷诉讼、威亮电器作出承诺等。威亮电器因存在大额负债无力支付承诺所涉保证金,为解决此事,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俊锋先生控制的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代威亮电器向公司支付了合计4,786.84万元保证金,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显示,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标的资产进行公开拍卖,芜湖信深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7月5日以最高应价胜出,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50,408,600元。前述拍卖结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因为前述拍卖事项造成业务停产。
公司于2024年7月收到了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案件相关材料,威亮电器向公司提起诉讼,提出解除《房地产转让合同》、土地房屋占有使用费与返还的转让款及利息在同等数额内消灭等诉讼请求,公司已提起反诉,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于2025年9月收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东莞威亮电器有限公司本诉的全部诉讼请求、驳回被告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反诉的全部诉讼请求。对此公司已提起上诉,后续公司将继续积极参与诉讼、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4、爱迪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1日、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DEED OF RELEASE AND SETTLEMENT 〉的议案》,同意与交易对方Aidi Education Acquisition(Cayman)Limited(以下简称“爱迪”)签署《修订契据》,对《和解契据》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本次交易前,爱迪持有上海澳展100%股权及649,094,940.04元债权,爱迪将其持有的上海澳展100%股权及债权转让给公司后,公司持有上海澳展100%的股权及人民币649,094,940.04元的债权,上述股权及债权对价款在相应范围内抵消爱迪7.9亿元退款义务,剩余部分则由爱迪向公司分期支付1.2亿元现金。本次交易完成后,爱迪至今未依约履行相关支付义务,公司已通过申请仲裁等措施维护公司的利益。
2023年9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合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荣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全资孙公司勤上实业(香港)有限公司共同作为申请人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仲裁申请且已获得受理,公司要求爱迪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向公司履行支付义务等。仲裁期间,爱迪进行了答辩和反请求,并申请财产保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对公司及东莞市合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4亿元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或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共有人民币6,794.04万元被冻结,公司持有子公司宁波荣享的股权被冻结。公司认为爱迪的反请求内容缺乏事实依据,公司将积极参与仲裁,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5、上海澳展出售在建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4日、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出售在建工程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孙公司上海澳展向上海南贤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售位于上海市奉贤区的在建工程项目,本次交易转让总价为4.2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南贤公司已取得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下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并按合同约定按时履行了部分支付义务。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流,有效化解标的资产的项目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充分利用本次交易回笼的现金,积极寻求新兴、快速、可持续的增长点,巩固主业发展根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俊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军鸿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军鸿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俊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军鸿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军鸿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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