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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5-5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且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中洲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中洲置业”)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兴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整贷款(以下简称“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陆拾陆个月。

  (一) 公司同意为惠州中洲置业向华兴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整担保。

  (二)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惠州创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创筑”)为惠州中洲置业向华兴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整担保。

  (三)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惠州惠兴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惠兴”)为惠州中洲置业向华兴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整担保。

  (四)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香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置业”)为惠州中洲置业向华兴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整担保。

  (五)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惠州大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银泰达”)为惠州中洲置业向华兴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整担保。

  (六) 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惠州市银泰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银泰达”)为惠州中洲置业向华兴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整担保。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延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加倍的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2025-23号公告《关于核定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本次公司为惠州中洲置业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在公司已授权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的预计担保额度为60亿元,目前已使用额度6亿元(含本次的担保额度6亿元),剩余担保额度为54亿元。惠州中洲置业本次使用担保额度6亿元,累计使用担保额度6亿元。

  本次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惠州创筑、惠州惠兴、香江置业、惠州大丰、惠州银泰达已经履行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惠州中洲置业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26788530906

  3、 成立日期:2008年8月21日

  4、 注册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竹园路11号中洲天御花园时代天街5层01号06房

  5、 法定代表人:马一鸣

  6、 注册资本: 100万元

  7、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审批);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国内贸易;餐饮服务(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房地产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惠州中洲置业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9、 股权架构如下:

  

  10、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创筑、惠州惠兴、香江置业、惠州大丰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银泰达为惠州中洲置业向华兴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整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延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加倍的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在上述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2025-23号公告《关于核定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本次公司为惠州中洲置业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在公司已授权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惠州创筑、惠州惠兴、香江置业、惠州大丰、惠州银泰达已经履行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98,4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68.046.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5.40%;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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