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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5-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经营成果,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9月30日相关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28.58万元,详情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本期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282.12万元。

  (二)存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虚拟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根据上述标准,本期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310.7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028.58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0.65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情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情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5-067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国平女士、洪晓明女士、孙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徐国亮先生、刘慧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至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

  刘国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青岛海立钢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监事,青岛海立美达钢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同时兼任青岛海联金汇电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北海立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荣皓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市即墨区海立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监事。

  刘国平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50%股权,持有公司股东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0.47%股权,与孙刚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50%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孙震先生控制的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洪晓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兼顾问,同时兼任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德仕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洪晓明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同时兼任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川车城数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董事、联动优势洲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群星闪耀时文化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海联中正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汇创云聚(北京)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孙震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为公司股东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国平女士持有的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独立董事

  徐国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3年出生,博士学位。曾任山东大学哲学系团委书记、社会发展学院副院长,现任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委员。

  刘慧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6年出生,博士学位,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大学经济学院教师。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5-068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会议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青岛市崂山区半岛国际大厦18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4项议案,其中第1项至第4项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14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2人(特别提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青岛市崂山区半岛国际大厦18楼)

  联系人:崔振先生

  电话号码:0532-89066166

  传真号码:0532-89066196

  电子邮箱:cuizhen@hyunion.com.cn

  登记方式:

  (1)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25年11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到公司证券事务部(青岛市崂山区半岛国际大厦18楼)办理登记手续。也可采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

  (3)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以便登记入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的格式附后

  六、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537

  2、投票简称:海金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此次股东大会设置了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有效期:2025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现登记参加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202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5-065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卜凡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仕萍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卜凡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仕萍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5-072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刘慧芳作为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刘慧芳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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