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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股东赵玉昆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赵玉昆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2,448,700股、2,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5%。本次权益变动后,赵玉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81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赵玉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85%;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赵玉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81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0%(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15.23%)。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2025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2025-06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5年9月8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赵玉昆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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