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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4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3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6)。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一年内。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后期召开股东大会时一并审议该议案,待后期召开股东大会时将另行通知并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计划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治理结构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将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同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监事会相关条款以及其他条款进行修订调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事宜。

  《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已就不再设置监事会事项知会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及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在后期召开股东大会时一并审议该议案,待后期召开股东大会时将另行通知并公告。

  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新增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并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董事会逐项审议及表决结果如下:

  5.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0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05《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0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09《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10《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11《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12《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13《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14《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15《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16《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17《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18《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19《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20《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21《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22《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23《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24《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25《关于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及制定、修订后的制度全文。

  本议案第5.01至5.09项子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后期召开股东大会时一并审议第5.01至5.09项子议案,待后期召开股东大会时将另行通知并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明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3日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同意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治理结构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监事会取消后,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修订《公司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有利于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5、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监事会取消后,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6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五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永米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凡丽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五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永米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凡丽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 层 2101

  首席合伙人:杨步湘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业务收入4.0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0.28亿元。2024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家数10家,主要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审计收费843.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13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8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6 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春平,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燕,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海英,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收费;2025年度预计审计费用为68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尽职尽责,能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该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同意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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