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5—059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一、 污水处理业务
注:1、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排水公司”)及武汉市济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济泽公司”)均位于武汉市地区,各执行不同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价格,其中武汉排水公司结算价格为1.99元/立方米,武汉济泽公司1.07元/立方米,平均结算价格1.96元/立方米。
2、宜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黄梅济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红安既济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均位于武汉市以外的湖北省其他地区,各执行不同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价格,平均结算价格3.14元/立方米。报告期内,部分地区污水治理PPP项目月实际污水处理水量低于月保底水量时,结算水量按照月保底水量进行计算。
3、除上述地区外,公司还承接了海南澄迈镇域污水处理厂和海南澄迈县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上述污水处理工程的运营维护,并收取委托运营费。本报告期委托运营费为1,759.86万元。澄迈县和岭农场与昆仑农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委托运营项目和澄迈县存量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委托运营(2024-2027年)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济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上述污水处理工程的运营维护,并收取委托运营费。本报告期委托运营费为382万元。
二、 水务工程建设业务
三、自来水生产业务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碧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9月22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等议案;9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相关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碧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王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碧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碧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碧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碧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碧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5—058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下午14:40在公司2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王静女士主持。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拟聘任王仪凡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工程师。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提名委员会认为:王仪凡先生具备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王仪凡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制定《武汉控股公司总法律顾问管理规定》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强化上市公司法治建设与风险防控的系列政策部署,主动适应国内资本市场监管趋严的新形势,系统性完善本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与合规管理机制,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管理规定》。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王仪凡先生简历:
王仪凡先生,1973年出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白鹤嘴水厂副厂长、厂长,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生产安全部部长、保卫部部长,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部副部长,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制水部党委委员、党委书记、经理,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副部长、副总经理,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城市水资源)筹备组负责人,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其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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