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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和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下转D254版)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章程修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之前,现任监事会及监事将继续依法履行职责。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主要内容对照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章程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具体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关于修订及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及新增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部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主要内容对照表

  

  (下转D25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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