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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5-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集芯”)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由8.872元/股调整为8.782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敖静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11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由于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上述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一致表决通过上述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及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9、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一致表决通过上述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及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意见。

  10、2024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由于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上述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一致表决通过上述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及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意见。

  11、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12、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及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意见。

  13、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由于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上述议案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及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调整事由、调整方法及结果

  1、调整事由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8,281,544.82元(含税)。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按照上述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价格如下:

  P=8.872-0.090=8.782元/股。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8.872元/股调整为8.782元/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由于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上述议案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8.872元/股调整为8.782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现阶段已履行的批准与授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除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通过外,本次调整的调整事由、调整方法及结果,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现阶段已履行的批准与授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归属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归属将于2025年11月17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除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外,本次归属的其他条件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现阶段已履行的批准与授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除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外,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股数,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将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5-073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结合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474.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部分合计数与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人民币493.5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评估,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人民币967.44万元。

  2、 公司持有联营企业兰普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普半导体”)30%的股权。鉴于兰普半导体核心技术人员已基本流失,且其经营管理持续不善,未来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拟对持有的兰普半导体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全额减值准备,预计确认投资损失1,013.93万元。本次计提完成后,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将降至0。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2,474.89万元,预计将导致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2,474.89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2、 兰普半导体系公司联营企业,公司不参与其日常经营管理,不拥有控制权,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 其他说明

  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5-069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集芯”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敖静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11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由于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上述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一致表决通过上述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及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9、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一致表决通过上述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及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意见。

  10、2024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由于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上述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一致表决通过上述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及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意见。

  11、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12、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及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意见。

  13、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由于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上述议案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及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共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作废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46万股,本次作废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01人调整为195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50.9649万股调整为1,145.5049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5.46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现阶段已履行的批准与授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除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通过外,本次调整的调整事由、调整方法及结果,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现阶段已履行的批准与授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归属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归属将于2025年11月17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除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外,本次归属的其他条件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现阶段已履行的批准与授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除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外,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股数,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将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注2:2025年1-9月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048,723.86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洪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护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思华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黄洪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护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思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洪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护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思华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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