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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说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为公司回购专户,截至报告期末,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8,234,269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99%。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回购专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决议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02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由于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77元/股(含),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47元/股(含)。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股份,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2025年5月14日、2025年6月5日、2025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0)、《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关于投资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项目的情况

  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项目的议案》。鉴于市场需求和生益电子集团产能布局规划需求,公司基于“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吉安二期项目”)继续实施投资建设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项目,以实现资源重组与产能布局优化,并保障集团整体满足未来中高端订单需求,进一步提升市场响应速度和竞争力。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吉安生益电子有限公司,项目聚焦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领域,旨在满足服务器、高多层网络通信及快速发展的AI算力等中高端市场需求。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9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吉安二期项目相应楼层已投入的厂房建设、设备等费用,本次新增投资约17.5亿元人民币。项目计划分两阶段实施,其中第一阶段计划2026年试生产,第二阶段计划2027年试生产。在产能规划上,每阶段各年产35万平方米,整体项目完成后计划年产印制电路板70万平方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邓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慧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乾初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邓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慧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乾初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邓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慧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乾初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邓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慧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乾初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邓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慧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乾初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邓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慧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乾初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5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同沙科技工业园同振路33号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4日

  至2025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和3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同沙科技工业园同振路33号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

  邮政编码:523000

  公司电话:0769-89281988,公司邮箱:bo@sye.com.cn

  联系人:杭小姐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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