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和过往审计工作质量等方面的认真了解和审查,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续聘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洪山,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岩,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晓东,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收费,费用合计7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10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以13票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监事9人。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监事长杨树财先生。
5.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6.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报告格式符合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且符合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中期现金分红条件,已充分考虑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5-05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2025-05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撤销监事会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终止杨树财先生、李斌先生、王劲松先生、秦音女士、张羽女士、季大坤先生监事资格,并废止监事会相关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8会议室。
3.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其中,现场参会董事10人,视频参会董事3人,其中:董事陈铁志先生、曲国辉先生、崔军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
5.会议列席人员:公司9名监事、6名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66,617,903.85元,其中,母公司2025年1-9月实现净利润为874,096,946.96元;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205,099,882.3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137,886,501.97元。
综合考虑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股份总数2,340,452,9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4,045,291.50元,占公司2025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94%。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且符合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中期现金分红条件,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5-05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05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附件《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所涉及的监管备案和工商登记变更等工作。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2025-05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证券部更名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证券部更名为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接受董事会管理,对董事会负责。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近期在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楼1118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同时,公司董事会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稽核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对报告内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李福春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天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雪山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主要合并财务数据
(一)主要合并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2025年7月8日,财政部发布了《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对于能够以现金或其他金融工具净额结算,或者通过交换金融工具结算的买入或卖出非金融项目的合同(不含企业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企业应当将其视同金融工具,适用22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并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数据,执行该规定除对本公司营业总收入和营业总支出中部分项目产生影响外,未对本公司其他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二)合并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合并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四)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4]13号)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上表本报告期末和本年度初数据均遵循上述规定标准,由于上述规定计算标准变化,本年度初数据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数据存在差异。
2.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未发生主动触及监管标准的情况。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深股通投资者所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3.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4.公司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二)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不适用。
(三)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或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
不适用。
(四)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不适用。公司无优先股股东。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情况
2025年8月26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撤销资产托管部。
(二)公司营业网点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家营业网点地址变更工作,详见下表:
(三)债务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了3期短期公司债券和3期次级债券,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5年7月7日,公司原副董事长孙晓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原董事宋尚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25年7月31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陈铁志先生、曲国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5年9月1日,公司原副总裁郭来生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五)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转让进展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关于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告知函》,获悉其拟将持有的公司20.81%股份出售给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拟将持有的公司9%股份出售给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市金控”),并分别与长发集团和长春市金控签署了《意向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2024-005)。报告期内,亚泰集团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与各相关方持续沟通协商。公司和亚泰集团将根据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2025年9月15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亚泰集团将所持公司37,190,000股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2025-049)。
(七)公司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综合考虑全资子公司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融达”)发展战略、业务规划及账面资产和资金使用情况,决议将东证融达注册资本调减至10亿元人民币,并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2025-04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事项正在按照计划有序办理。
(八)期后事项
2025年10月,公司完成3家营业网点地址变更工作,具体如下: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天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雪山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天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雪山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编制单位: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天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雪山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天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雪山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且符合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中期现金分红条件,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前三季度
2.根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66,617,903.85元,其中,母公司2025年1-9月实现净利润为874,096,946.96元;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205,099,882.3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137,886,501.97元。
3.综合考虑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股份总数2,340,452,9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4,045,291.50元,占公司2025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94%。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的情况,如在利润分配方案通过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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