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9)。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8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8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6号橡树街区B楼11803室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敬敏先生主持。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现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9,83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9.999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9,77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9.934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644%。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98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998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92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934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30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644%。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82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08%;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7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931%;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1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83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77%;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8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33%;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2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83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77%;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8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33%;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2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
3.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8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44%;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23%;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3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267%;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384%。
3.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8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44%;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23%;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3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267%;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384%。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8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44%;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23%;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33%。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267%;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384%。
4.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8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44%;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23%;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33%。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267%;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384%。
4.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8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44%;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23%;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33%。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267%;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384%。
4.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8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44%;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23%;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33%。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267%;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384%。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8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44%;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23%;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33%。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267%;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384%。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者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8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44%;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23%;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33%。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267%;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384%。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郑敬敏先生、王小见先生、郑杨柳女士、袁江先生4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席晓娟女士、花荣军先生、董南雁先生、段亚冰先生4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付馨仪律师、林曦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9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6名激励对象现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000股,并拟于前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相应减少注册资本60,000元,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公司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情况
本次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60,000元,即注册资本由原100,000,000元减少至99,940,000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列示: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申报,具体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29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6号橡树街区B楼11803室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袁江 白喜富
邮政编码:710065
联系电话:029-81777282
电子邮箱:zq@norsyn.com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须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8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等。现将有关选举和聘任事宜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具体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结构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五名(含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独立董事四名。
(二)董事会成员构成
1、非独立董事:郑敬敏先生(董事长)、王小见先生、郑杨柳女士、袁江先生、卫少安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2、独立董事:董南雁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席晓娟女士、花荣军先生、段亚冰先生。
上述人员的提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职工代表董事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实际任期届满时止,其他董事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实际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董事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之附件(公告编号:2025-066)。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组成如下: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为确保公司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公司经理(总经理)、副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具体如下:
1、经理(总经理):郑敬敏先生;
2、副经理(副总经理):郑杨柳女士、袁江先生、刘永孝先生;
3、董事会秘书:袁江先生;
4、财务总监:刘永孝先生。
上述人员的聘任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实际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刘永孝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本公告附件,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之附件(公告编号:2025-066)。
三、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白喜富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小抒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实际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9-81777282
电子邮箱:zq@norsyn.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6号橡树街区B楼11803室
邮政编码:710065
四、备查文件
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
简历暨资格审查意见
1、副经理、财务总监刘永孝先生:男,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97年参加工作,先后于中国包装进出口陕西公司、TCL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西安市财政证券服务中心、陕西东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启源机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新时代国际工程公司从事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2016年8月至2019年8月任陕西农心作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24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经理(副总经理)。
经审查,刘永孝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持有公司股东即泉州格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5942%的合伙份额间接拥有公司0.3598%的股份权益,除此之外,刘永孝先生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永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证券事务代表白喜富先生:男,1994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金融学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2016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于金花股份证券事务部、北京盛诺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自2021年9月至今,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经审查,白喜富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截至目前,其因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而获授限制性股票,除此之外,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3、 审计部负责人王小抒先生:男,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工业企业会计专业,1992年参加工作,先后于周至县卫生防疫站、深圳珂琳制药有限公司、杨凌圣桑有限公司工作。2006年6月至今一直在本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及相关审计工作,现担任公司审计部副部长职务。
经审查,王小抒先生具备担任审计部负责人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6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四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
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经讨论和表决,同意选举卫少安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实际任期届满之日止。
卫少安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完成后,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备查文件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简历暨资格审查意见
职工代表董事卫少安先生: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卫少安先生曾先后任职于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担任生产总监助理、工厂厂长、总经理助理、生产部部长、供应部部长;卫少安先生现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计划部部长、工会副主席、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经审查,卫少安先生系公司员工,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卫少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持有公司股东即泉州格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25%的合伙份额间接享有公司股份权益。
卫少安先生系持有公司3.75%股份的股东泉州格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卫少安先生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卫少安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5)有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6)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或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董事的相关情形。
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7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豁免提前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郑敬敏先生、王小见先生、郑杨柳女士、袁江先生及独立董事董南雁先生、花荣军先生于会议现场参会并表决,职工代表董事卫少安先生、独立董事席晓娟女士、段亚冰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拟聘请的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各位董事确认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无异议。本次会议经各位董事推举由董事郑敬敏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郑敬敏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郑敬敏先生担任公司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郑杨柳女士担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袁江先生担任公司副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永孝先生担任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备查文件: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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