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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1378          证券简称:德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含子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1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6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56,008,448.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04,246,310.8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51,762,137.16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10月2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100105067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目前,募投项目正在稳步推进,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预计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得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前述投资额度。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使用需要将停止现金管理,优先保障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正常使用需求。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含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含子公司)与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进行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公司(含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1、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足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78          证券简称:德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4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4亿元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

  (四)投资期限及授权事项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委托理财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委托理财事项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控制度,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投资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门为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委托理财业务的经办和日常管理、财务核算;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监督;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委托理财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委托理财,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部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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