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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2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敏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路曼女士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4,198,000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937,998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其他说明: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第十二章“股份支付”中明确股份支付交易按受益对象确认成本费用的内容,公司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追溯调整上年同期相应数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先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静怡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先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静怡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先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静怡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先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静怡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先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静怡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先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静怡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2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2023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在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4,198,000份予以注销;决定对在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937,998份予以注销。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9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实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7日,公司对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9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46)。

  4、2021年10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21.00元/股调整为20.822元/股,并于202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8、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决定取消49名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65.0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首次和预留)由20.822元/股调整为20.585元/股,决定取消9名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5.5万份,同意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决定取消28名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824,462份,同意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1、2023年10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10日止(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12、2023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对在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25,330份(其中包括9名离职人员尚未注销完成的股票期权99,962份)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3、2024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对在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3,093份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4、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5、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首次和预留)由20.585元/份调整为20.304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6、2024年6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6月7日至2025年1月20日止(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17、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2023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决定对在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060,115份予以注销;决定取消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7名离职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72,000份(不含第二个行权期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同意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8、2024年11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10月10日止(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19、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对在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82,490份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304元/份调整为20.022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1、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对在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198,000份(其中包括13名离职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78,000份)予以注销。

  (二)2023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8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实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9月12日为授予日,向188名激励对象授予8,090,000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9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6、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1.00元/份调整为20.719元/份,并于2024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7、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2023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决定取消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3名离职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90,000份;同意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4年11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9月11日止(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9、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719元/份调整为20.437元/份;决定对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合计2,478,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对在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937,998份(其中包括6名离职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20,000份)予以注销。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1、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

  

  2、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

  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情形,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行权股票期权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行权安排和禁售期”之“五、本激励计划行权安排”规定,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3、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截至2025年10月10日,鉴于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已经届满,22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合计4,198,000份(其中包括13名离职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78,000份)在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拟由公司进行注销。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二)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1、2023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

  

  2、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

  根据《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二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情形,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行权股票期权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之“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行权安排和禁售期”之“五、本激励计划行权安排”规定,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3、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截至2025年9月11日,鉴于2023年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已经届满,15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合计1,937,998份(其中包括6名离职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20,000份)在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拟由公司进行注销。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以及技术骨干、业务骨干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技术骨干以及业务骨干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一)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4,198,000份。

  (二)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937,998份。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注销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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