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25-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487号公司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09:15-15:00。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和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487号2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股东可采用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标题上注明“股东会登记”,并载明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会议人员于2025年11月17日14:00前至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7435982
传真:021-57435966
电子邮箱:sxjf@shuixing.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487号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65 股票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 2025-042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送红股及转增股本。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期利润分配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回馈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拟实施中期分红。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0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42,965,341.03元(未经审计,下同)。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62,633,500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3,670,1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792,680.00元(含税),占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30%。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保障股东稳定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分红方案设定合理,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同意董事会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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