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2 证券简称:浩瀚深度 公告编号:2025-064
转债代码:118052 转债简称:浩瀚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现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张跃、张连起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石佳友、沈华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沈华玉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平台的学习。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近期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2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1名职工代表董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将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跃先生:男,1963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3年至2008年,先后任职于天津市塘沽邮电局、天津邮电管理局、天津移动通信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蜂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2008年起任职于公司,历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38.3801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7.1997万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张连起先生:男,1963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金融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全国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十三届、十四届常务委员,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现任中税网(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暨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会长、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石佳友先生,197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6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于巴黎第一大学参加第二批中法欧洲法项目,2005年获法国巴黎第一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起至今,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交流处副处长、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副院长等职务,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沈华玉先生,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4年获湖北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2006年获浙江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2017年获厦门大学财务学博士学位。2017年起至今,于华北电力大学(北京)任教,副教授,曾任会计教研室主任。2024年9月起至今,任石嘴山银行外部监事(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组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92 证券简称:浩瀚深度 公告编号:2025-066
转债代码:118052 转债简称:浩瀚转债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05日(星期三) 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29日 (星期三) 至11月0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aohanir@haohandata.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同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05日下午 13:00-14: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05日 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副董事长、总经理:魏强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冯彦军
独立董事:张连起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05日 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29日 (星期三)至11月04日(星期二)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aohanir@haohandata.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公司证券部
电话:010-68462866
邮箱: haohanir@haohandata.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92 证券简称:浩瀚深度 公告编号:2025-062
转债代码:118052 转债简称:浩瀚转债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9号A座二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议案3-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8、议案10.01、议案10.02、议案11.01、议案11.0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议案3、4、5回避表决、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对象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议案6、7、8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9号A座二层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下午16:3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邮箱(发送至fyj@haohandata.com.cn)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11月14日16:30,信函、传真、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9号A座二层
联系电话:010-68462866
邮箱:fyj@haohandata.com.cn
联系人:冯彦军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292 证券简称:浩瀚深度
债券代码:118052 债券简称:浩瀚转债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彦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博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张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彦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彦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博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92 证券简称:浩瀚深度 公告编号:2025-061
转债代码:118052 转债简称:浩瀚转债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现场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洪利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92 证券简称:浩瀚深度 公告编号:2025-065
转债代码:118052 转债简称:浩瀚转债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因监事会取消,相应取消职工代表监事职位,并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魏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生效以《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简历
魏强先生:男,1977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至今先后担任公司技术支持部主管、客户支持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职工董事候选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6396万股,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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