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键邦股份”)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所对键邦股份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7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郁向军,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科大讯飞(002230)、博迈科(60372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仕洪,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过泰鹏智能以及多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蒋玉芳,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九芝堂、森特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仕洪、项目质量复核人蒋玉芳近三年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暨签字注册会计师郁向军在执行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时因存在部分核查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于2025年2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纪律处分,除此之外,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对容诚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所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其2025年度最终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营业范围的说明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确保合规经营,特申请对公司经营范围做变更及增加调整,详细如下:
变更前:三(2-羟乙基)异氰尿酸酯(赛克)、氰尿酸、钛酸正丁酯、钛酸异辛酯及副产品(硫酸铵、氯化铵、液体粗品赛克)生产、销售;钛酸异丙酯、钛酸乙酯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公司经营的货物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三(2-羟乙基)异氰尿酸酯(赛克)、氰尿酸、钛酸正丁酯、钛酸异辛酯及副产品(硫酸铵、氯化铵、液体粗品赛克)生产、销售;钛酸异丙酯、钛酸乙酯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公司经营的货物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结果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应的条款
《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修订的对照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于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由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及备案的情况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朱剑波先生召集并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确保合规经营,特申请对公司经营范围做变更及增加调整,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于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由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其2025年度最终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14点00分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至11月1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jianbangche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9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20日14:00-15: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朱剑波先生
董事会秘书:姜贵哲先生
财务总监:胡国兴先生
独立董事:戴志平先生、施珣若先生、顾君黎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至11月1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jianbangche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电话:0537-3171696
邮箱:ir@jianbangche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东路29号8幢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3日
至2025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东路29号8幢4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必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贵哲
电 话:0537-3171696
传 真:0537-3178780
邮 箱:ir@jianbangchem.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胡集镇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
邮政编码:272200
(三)如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祁建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国兴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德馨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祁建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国兴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德馨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祁建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国兴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德馨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情况
2025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46,862.3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45,756.09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1,106.24万元。公司主要产品产销情况如下: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三、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