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可行性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低空智能运行系统与装备研发及应用项目”在保持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3号)的批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交控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92,022股,募集资金总额759,999,988.76元,募集资金净额745,109,332.76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9月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39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7,687.34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8,661.21万元用于公司新募投项目“低空智能运行系统与装备研发及应用项目”,其余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9,026.1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低空智能运行系统与装备研发及应用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830.74万元,投资进度为21.14%,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897.09万元(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为零,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3、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具体原因
本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低空智能运行系统与装备相关技术研发、制造与试验所需场地的装修,购置性能先进、智能化和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硬件设备及配套软件产品,扩充研发团队规模,并在全国多地开展场景应用建设,初步构建从低空数字化起降场等基础设施集成、低空行业级无人机(含挂载)及机库研发生产,到基于人工智能的低空智能化场景应用,以及低空飞行管理服务、调度指挥及安全保障的低空经济全链条技术能力,并推动相关能力的应用及产业化。
公司在低空领域的场景应用业务模式以项目制为主。公司的低空场景应用客户主要是市政、林草、路桥等相关的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即投即用”的特征决定公司在募投项目上的投入进度与节奏与客户的招投标规划以及资金统筹安排具有紧密联系。低空智能运行系统与装备研发及应用的市场整体容量未发生明显变化,但在低空经济相关项目研判更为审慎的前提下,项目实施需求阶段性放缓,导致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进度滞后于原定计划。
经审慎分析评估,公司本身在安全系统方面有着深厚的技术积累和行业应用经验,因此低空行业安全要求的提升对公司行业竞争力的提升是有利的,但需要与市场实际项目实施需求相匹配,因此在综合考虑市场需求与前景等因素后,公司决定合理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相应延期到2026年12月。
四、 募投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低空智能运行系统与装备研发及应用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1、项目必要性分析
(1)项目是助力低空经济良性发展,提升低空飞行安全与效率的需要
低空飞行的安全与效率是低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目前低空飞行领域仍存在诸多挑战,如飞行冲突、安全隐患、效率低下等问题。本项目通过构建先进的低空飞行管理服务系统,实现飞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通过研发高效的安全保障技术,如基于数据闭环的及时安全管理等,有效提升低空飞行的安全性;同时,通过推广无人机自动化值守等创新应用,减轻人工操作负担,提高飞行效率。此类举措将共同推动低空经济向更加安全、高效、有序的方向发展,为低空经济的良性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项目是应对低空复杂性挑战,加强低空运行系统韧性的需要
当前,低空经济作为新兴领域,其快速发展对全系统协同运行的韧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本项目通过全面布局低空产品及解决方案的研发,旨在构建一个更加完善、高效、安全的低空生态系统。低空飞行管理服务与安全保障系统的研发,将有效提升低空交通管理的智能化水平,减少飞行冲突,增强应急响应能力;低空数字化起降场及智能调度系统的建设,则能实现无人机起降场的智能化、标准化管理,提高无人机运行效率;低空人工智能识别算法的研发,将进一步增强低空环境的感知与预测能力,为低空安全提供坚实保障。这一系列举措的实施,将显著加强基础设施、低空保障、低空运营等全系统的韧性,确保低空经济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项目是轨道交通行业核心技术延伸,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2035年)中指出:“我国电动汽车、轨道交通等新能源装备领域积累了技术优势,形成了先进工业基础,为航空制造业绿色化发展提供了契机”,将轨道交通积累的核心技术能力延伸到城市空中交通系统,助力空中交通实现安全化、智能化和智慧化。
同时,随着低空经济快速发展,部分省市的轨道交通集团积极探索低空在轨道领域的应用场景,如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运营综合巡检、应急管理、载人或载物运输等场景,本项目将充分发挥轨道交通行业积累的工程实践经验优势,深入挖掘”轨道+低空”的应用场景需求,提供精准、高效的”轨道+低空”场景应用解决方案,助力轨道交通行业高质量发展。
(4)项目是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拓展第二业务增长曲线的需要
在当前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中,技术创新能力是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本项目通过集中公司在低空经济领域的技术力量和研发资源,致力于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体系。这将显著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公司在低空经济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同时,本项目的成功实施将为公司开辟一条全新的业务增长路径,即低空经济领域的业务。这一新业务领域将有望成为公司未来的重要增长点,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定的收益。通过拓展第二业务增长曲线,公司将能够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公司具有良好的技术基础
公司依托轨道交通领域的深厚技术积淀在低空应用场景形成一系列核心技术。低空管服平台方面,核心技术包括多智能体低延迟高可靠消息传输服务集群、空域剖分与数字孪生、多源态势感知等,采用“1+1+N”架构,基于核心数据平台构建低空空域管理、“机管所”和多个低空应用运营平台。其中空域管理平台在全国首次引入双标准独立评估概念,获得IEC61508功能安全基础性标准SIL2和空中交通管理专用安全标准AL3安全认证。
在AI应用方面,核心技术涵盖AI数据分析处理、智能识别与告警等。通过AI智能检测与识别技术,开发各场景下的目标识别算法,对图像进行智能分析,生成具有位置信息、报警等级与类型的详细告警信息,并自动联动生成工单。实现了事件的闭环管理与任务落地,提升了安全性与管理效率。
在无人机封闭空间应用方面,结合激光雷达和视觉传感器,研发出适用于地铁隧道的高精度SLAM算法,实现无GNSS信号环境下的实时定位和地图构建;通过多传感器融合技术,研发智能避障算法,实现封闭空间弱光环境下的避障功能。
(2) 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实施经验
公司设立了子公司交控航空及孙公司交控智飞专门从事相关业务。公司低空团队积极开始AI+运营服务在轨道巡检、高速巡检、边境边防巡检、湿地林业巡检、河道巡检,政务一体化服务等六大行业应用示范项目拓展,形成六大行业应用成熟解决方案。公司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推动产品研发、市场推广和客户对接,截至目前,已经中标了多个低空业务项目,包括“天津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无人机巡护项目”、“建德市新安江水域无人巡检服务采购项目”,“东莞地铁1号线基于无人机巡检的地保系统综合管理项目”等,公司低空领域的产品已逐步完成从研发到应用场景落地的转化,并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
(3) 经费保障
公司已设立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规范项目经费管理,能够保障项目继续实施的建设投资。
3、预计收益
在效益预测方面,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大型国企、特种单位,该类客户的业务多具有连续性。本项目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由轨道交通领域拓展至低空经济领域,继续实施有利于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能力,促进公司提升行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积累的客户资源将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市场开拓和效益实现提供良好保障。公司对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进行了复核,测算结果仍具有合理性。
4、重新论证结论
经重新论证,“低空智能运行系统与装备研发及应用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发展需要,项目的实施是为拓展新产品、新客户和新技术,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地位。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在专注募投项目实施的同时,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协调各项资源配置,加快推进项目后续实施,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后续如涉及募投项目的相关调整,公司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为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后续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实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统筹解决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问题,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时,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外部监督管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序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不会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七、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可行性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保持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5层501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3日
至2025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10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5年11月11日、11月12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到公司会议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下午17: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1层飞燕厅。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606086
联系邮箱:ir@bj-tct.com
传 真:010-83606009
联 系 人:黄勍、张瑾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部分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有关要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作出相应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因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全文关于“股东大会”的相关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监事会”和“监事”的相关表述删除,原监事会行使的职权统一修改为由审计委员会行使,“上市公司”的相关表述统一调整为“公司”。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项,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制定、修订 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拟修订和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此之外,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
上述制定、修订的部分公司内部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D5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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