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5-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3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88号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大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3日
至2025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还应持有相关证券公司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以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用等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在会议签到册上注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27-82860006
3、联系人:谢龙锐
4、电子邮箱:irm@china944.com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5-065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分子材料防老化助剂及其中间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三季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5年三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中间体生产主要用途为自用。
二、主要化工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2025年三季度公司主要化工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2025年三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注:脂肪族胺类化合物主要包括己二胺哌啶、一正丁胺等;脂肪酮或醇主要包括丙酮、异丙醇等;有机酸主要包括癸二酸、甲酸等;含氮杂环类化合物主要包括三聚氯氰等;脂肪族环状酸酐主要包括丁二酸酐等。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5-066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运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履职至本次新修订的《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届时,现任监事会成员不再担任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取消监事会设置,由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删除原章程监事及监事会章节;完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有关内容等。《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附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办理完成之日止。
《公司章程》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其他治理制度修订、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制定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1-9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部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D5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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