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8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中南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5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在2025年三季度报告上会审议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和修订及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监事自动解任,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取消后,《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同时免去,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和修订及制定25项制度事项中,除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15项制度仅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制度外,《公司章程》及10项制度仍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进一步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办理与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备案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和修订及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及《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债回购交易品种: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1-182天期的国债回购交易品种。
?国债回购交易金额:任一时点最高总额不超10亿元人民币。
?国债回购交易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8日止。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0亿元(在总额度内,任一时点从事国债回购交易业务的资金余额不超总额)的自有资金从事国债回购交易业务,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8日止。
具体如下:
一、债券回购交易的定义
债券回购交易,是指债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再行反向成交的交易,是以债券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其实质内容是:债券的持有方(融资者,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债券作为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需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债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债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
二、债券回购交易的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公司拟在不影响正
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债券回购交易。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拟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品种
公司拟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品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1-182天期的国债回购交易品种。
四、债券回购交易金额及时效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0亿元(在总额度内,任一时点从事国债回购交易业务的资金余额不超总额)的自有资金从事国债回购交易业务,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8日止。
五、敏感性分析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从事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1-182天期的国债回购品种的交易,因实行总额控制,并在单一时点进行余额控制,金额滚动使用,抵押标的物为国债,并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发生,同时该国债回购产品的期限可选择的范围较广,故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影响较小。
六、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从事的国债回购品种的交易,能保证投资本金安全,但投资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内决定具体的交易方案并签署有关文件。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对从事的国债回购交易进行严格监控,以实现收益最大化。
七、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的余额为0亿元,今年以来累计实现收益为0万元。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蕾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资金额度下,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回购交易业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8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分期投资建设年产120万吨绿色差别化纤维项目的议案》。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桐昆集团浙江恒盛化纤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恒涌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绿色差别化纤维项目,总投资为56亿元人民币。
该项目建设为分期进行,共分为两期,其中第一期建设2套合计年产60万吨聚酯长丝生产装置及加弹车间,为利用部分原恒盛公司腾退设备的搬迁重建,第二期2套合计年产60万吨聚酯长丝装置公司将综合平衡行业供需及市场状况稳步推进。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分期投资建设年产120万吨绿色差别化纤维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62)。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和修订及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监事自动解任,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取消后,《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同时免去,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和修订及制定25项制度事项中,除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15项制度仅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制度外,《公司章程》及10项制度仍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进一步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办理与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备案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和修订及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及《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和修订及制定相关制度的事项。
股东大会具体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518号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0日
至2025年1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5年11月17日上午8时至下午4时,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也可通过传真或邮件的方式传送上述资料报名参会。电话委托参会登记手续不予受理。
六、 其他事项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518号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500
电话:(0573)88180909 88182269 传真:(0573)88187776
邮箱:freedomshr@126.com
联系人:费妙奇 宋海荣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分期投资建设
年产120万吨绿色差别化纤维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年产120万吨绿色差别化纤维建设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为56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21,295.5万元(含外汇35,120万美元)、建设期利息22,725.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5,979.4万元(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为准)。
●项目阶段:该项目建设为分期进行,共分为两期,其中第一期建设2套合计年产60万吨聚酯长丝生产装置及加弹车间,为利用部分原恒盛公司腾退设备的搬迁重建,第二期2套合计年产60万吨聚酯长丝装置公司将综合平衡行业供需及市场状况稳步推进。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分期投资建设年产120万吨绿色差别化纤维项目》,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事项:审批风险,用地规划调整及化工园区准入等审批环节可能因政策变动、流程衔接问题出现延迟,影响项目推进节奏;实施风险,可能发生施工单位协调不畅、设备采购(如进口卷绕机)延期、安装调试技术衔接不足等问题;市场风险,化纤行业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显著,PTA、乙二醇等原料价格受国际油价、供需关系影响较大,可能导致生产成本上升;工艺技术风险,部分关键设备需进口,若设备适配性不足、技术消化不到位,可能影响生产效率;建设条件风险,若出现供应不稳定或能力不足问题,将影响生产连续性;
财务风险,若融资渠道受限、贷款利率上升,或项目建设超支、达产后营收不及预期,将导致资金链紧张;安全管理风险,生产涉及乙二醇、乙醛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存储、管道输送及反应过程中存在泄漏、火灾等安全隐患。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桐昆集团浙江恒盛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恒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涌新材料”)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绿色差别化纤维项目,总投资为56亿元人民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分期投资建设年产120万吨绿色差别化纤维项目》,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恒盛公司、桐乡市恒昌纸塑有限公司、桐乡恒益纸塑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与桐乡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桐乡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房产土地回收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桐乡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房产土地回收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框架协议签订之后,各方积极推进上述该区块房产土地回收工作,因该房产土地回收导致的恒盛公司60万吨/年聚酯长丝产能亦面临腾退,计划2026年上半年装置将全部停车。为稳固现有市场,保留原有客户,稳住员工就业,并科学利用好停产装置部分设备,在原有装置的基础上实施改造升级,提升企业经营效益,公司决定分期投资建设恒涌新材料项目。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公司内部决策流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分期投资建设年产120万吨绿色差别化纤维项目》,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属性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1、企业名称:浙江恒涌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MADX8XX557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广华路86号1幢537室
4、成立时间:2024年8月24日
5、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李圣军
7、经营范围: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项目基本情况
(2) 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金额为56亿元人民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建设投资。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投资项目处于初期阶段,目前已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地程序,并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项目用地;项目的实施已经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关于项目立项备案、 能评、 环评、 建设规划许可、 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或备案手续。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当前我国化纤行业竞争压力增大、能源和原材料紧缺、环境问题突出,为顺应化纤行业市场形势的发展,抓住市场需求调整机遇,公司引进先进生产设备,优化企业产品结构。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化纤产品向多样化、高品质化方向发展,有利于企业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和政策导向,属于重点鼓励建设的项目。项目的实施既能达到优化企业产品结构,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目的,又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省乃至全国化纤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升化纤产品的档次和整体质量水平。因此,项目实施是必要的。
(二)本项目主要工艺和设备从投资经济性和先进性两方面进行了综合比较、分析,选用的设备均为当今国内外先进设备,具有生产效率高、性能稳定可靠等优点,项目能耗、水耗水平达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较原有设备能耗水平有较大提升。
(三)本项目选址在浙江省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建设地符合桐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地周边道路四通八达,原料及产品运输方便。区域内配套有完善的水、电等通讯工程设施。选址是合理适宜的。
(四)本项目拟新征土地约772.9亩,新建聚酯车间、长丝车间、加弹车间、成品仓库、罐区、乙醛回收、污水处理站等建筑面积656,489.24平方米。采用世界先进水平的智能化聚酯熔体直纺技术,购置聚酯装置4套,引进国际领先的纺丝卷绕设备,设置42条长丝生产线,配套80台加弹机及相应公辅工程,形成年产120万吨绿色差别化纤维材料以及回收乙醛3,168吨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规模合理、方案可行。
(五)本项目总投资为56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21,295.5万元(含外汇35,120万美元)、建设期利息22,725.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5,979.4万元。经分析,项目正常年可实现营业收入976,968万元,利润总额52,650.8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2,862.9万元,增值税28,628.8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3.11%,静态投资回收期12.17年。项目的经济效益较好。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一)审批风险
目前主体工程项目安评报告尚在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审批中,且项目用地需完成苗圃、林木、居民房等搬迁工作,后续用地规划调整及化工园区准入等审批环节可能因政策变动、流程衔接问题出现延迟,影响项目推进节奏。
(二)实施风险
项目新征土地772.9亩,新建建筑面积超65万平方米,涉及聚酯、长丝、加弹等多类车间及公辅工程,施工周期约3年,可能发生施工单位协调不畅、设备采购(如进口卷绕机)延期、安装调试技术衔接不足等问题。
(三)市场风险
化纤行业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显著,PTA、乙二醇等原料价格受国际油价、供需关系影响较大,可能导致生产成本上升。
(四)工艺技术风险
项目采用中纺院聚纺一体化技术及智能化熔体直纺技术,虽技术成熟度较高,但部分关键设备需进口,若设备适配性不足、技术消化不到位,可能影响生产效率。
(五)建设条件风险
项目选址位于桐乡经济开发区,需依赖区域供水、供电、供热等基础设施,浙江嘉桐热电有限公司的高压蒸汽等供能若出现供应不稳定或能力不足问题,将影响生产连续性。
(六)财务风险
项目总投资56亿元,建设投资占比超91%(含外汇35,120万美元),资金来源依赖银行贷款与自筹。若融资渠道受限、贷款利率上升,或项目建设超支、达产后营收不及预期,将导致资金链紧张。
(七)安全管理风险
生产涉及乙二醇、乙醛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存储、管道输送及反应过程中存在泄漏、火灾等安全隐患。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33 证券简称:桐昆股份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2025年以货币资金方式收购新疆中灿综合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对上年同期财务数据进行了重述调整并重新列报。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妙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江江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2,024,169.83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535.16元。
公司负责人:陈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妙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江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妙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江江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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