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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授权公司董事会有权就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该议案涉及的变更系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所致,属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决定对以上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共计7,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减少注册资本7,600元,公司注册资本由187,939,551元人民币变更为187,931,951元人民币,公司股本由187,939,551股变更为187,931,951股。

  二、 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未变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将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最终表述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切实保障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 聚焦公司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小家电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空气炸锅、空气烤箱、咖啡机、环境电器等。凭借强劲的研发设计能力、生产交付和品控能力,与国内外知名小家电品牌商形成紧密合作,产品销售覆盖欧洲、美洲、亚洲、非洲、大洋洲等各大区域市场。

  未来,公司仍将牢牢把握自身优势,结合行业发展方向、客户需求变化及消费者喜好,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优化产品结构,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同时深化精益管理,推进降本增效,强化供应链协同,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以更高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全球客户需求,稳步扩大市场份额。

  二、 重视股东回报,积极分享成果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 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利润分配。自2022年2月上市以来,累计实施现金分红4次,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6,547.55万元人民币。同时,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基于对公司未来稳健发展和公司价值的信心和认可,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了《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并于2024年5月16日完成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42,7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98%,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5,785.9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未来,公司将在稳步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发展规划及资金投入情况等,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三、 持续研发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始终将研发端的技术创新、功能创新、设计创新作为公司核心源动力,通过公司总部研发基地和广东分公司(研发中心)双重布局,能精准剖析客户的品牌定位,配套设计符合客户理念、顺应市场趋势的产品,以先发的创新优势牢牢掌握行业生存的主动权。

  未来,公司将不断加大在研发方面的投入,积极引进高端研发人才,继续深入开展智能小家电领域的技术研究与创新,助力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

  四、 加强投关管理,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接听投资者热线、在上证e互动等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建立了多层次投资者良性互动机制。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沟通质量,构建积极和谐的投资者关系。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让投资者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发展战略、商业模式、经营状况等情况,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可。

  五、 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相继完成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审计机构选聘制度改革、监事会改革等;及时修订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规范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研究、审议生产经营重大事项,积极听取外部董事意见、建议;持续提升公司治理与管理水平,进一步明晰各治理主体职责权限,确保决策高效顺畅。

  未来,公司仍将持续关注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范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提高股东会、董事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效率。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六、 聚焦“关键少数”,强化责任担当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 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随着新“国九条”、新《公司法》等资本市场新规的密集出台,公司将积极组织“关键少数”人员持续参加资本市场各类专题培训,实时关注资本市场发展动态、监管导向、业务规则等,及时向董事、高管传达最新监管精神、处罚案例等信息,强化其法治观念、合规意识,推动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七、 其他说明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而制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行业发展、政策调整、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闻继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小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小红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闻继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小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小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闻继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小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小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闻继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小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小红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闻继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小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小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闻继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小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小红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8日 (星期二)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1日 (星期二) 至11月17日 (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ydmb@biyigrou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18日 (星期二) 14:00-15: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8日 (星期二)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闻继望

  总经理:胡东升

  董事会秘书(代行):闻继望

  财务总监:金小红

  独立董事:徐群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18日 (星期二)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1日 (星期二) 至11月17日 (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ydmb@biyigrou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4-58225758

  邮箱:bydmb@biyigrou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按照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25-064)。

  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7,600元,总股本将减少7,6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87,939,551元减少至187,931,951元,公司总股本将由187,939,551股减少至187,931,951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10月30日起45日内

  2、登记地点: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88号

  3、联系人:郑玲玲

  4、联系电话:0574-58225758

  5、电子邮箱:bydmb@biyigroup.com

  6、邮政编码:315400

  7、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闻继望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在董事会召开前,公司于2025年10月19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按照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审议权限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7,600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3年4月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及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年4月7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6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授予194.659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189人。2023年6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预留授予5.1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6人。

  (六)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审议权限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权限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权限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权限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权限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权限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权限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决定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公司拟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上述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共计7,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本次回购前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0.380%,占本次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004%。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回购价格为6.775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7,6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51,490元,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600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勤勉尽职,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就本次回购注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手续,且需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减资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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