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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691                                                  证券简称:灿芯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8亿元,同比下降45.74%,其中,芯片设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39亿元,同比增长24.24%,芯片量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29亿元,同比下降65.83%,芯片量产业务收入下降主要系部分下游客户需求波动影响所致。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亿元,较第二季度环比增长30.28%。其中,芯片设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0.97亿元,环比增长49.44%,芯片量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0.89亿元,环比增长14.23%。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为8.72亿元(含税,下同),其中芯片设计业务在手订单2.89亿元,芯片量产业务在手订单5.82亿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庄志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薇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庄志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庄志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薇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91         证券简称:灿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制定和修订了相关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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