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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会议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千金药业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号:2025-054)。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18项现行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增3项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及新增的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制度中《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5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01号千金药业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有关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5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

  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01号千金药业

  邮编:412003

  电话、传真:0731-22496088

  联系人:刘女士

  邮箱:qjyydb@qjyy.com

  3.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4.注意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3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六号——医药制造》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公司现将 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报告期内,卫生用品板块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1.47%,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31.63%。主要是医护级卫生巾需求增长,同时公司加大促销及推广引流力度,销售持续增长。

  上述的主要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6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产品拟中选第十一批全国

  药品集中采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0月27日-10月28日,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金湘江药业”)参加了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 ”)组织的第十一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工作,千金湘江药业3个产品拟中选本次集中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中选产品的基本情况

  

  注:上述信息均以联采办发布的最终数据为准。根据相关规则,本次拟中选产品的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二、药物的其他相关情况

  (一)腺苷钴胺胶囊

  2025年7月,千金湘江药业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腺苷钴胺胶囊《药品注册证书》。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该产品在国内市场未产生销售。

  (二)氟伏沙明片

  2025年5月,千金湘江药业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氟伏沙明片《药品注册证书》(《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该产品在国内市场未产生销售。

  (三)多巴丝肼片

  2025年6月,千金湘江药业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多巴丝肼片《药品注册证书》(《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该产品在国内市场未产生销售。

  三、风险提示

  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是国家组织的第十一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在执行上要求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若公司后续签订采购合同并实施后,将有利于上述产品快速打开国内销售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对公司未来经营具有积极影响。但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容易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对未来业绩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无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蹇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意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周杨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蹇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意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周杨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蹇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意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周杨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4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公司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取消后,《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公司拟对《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变更注册资本的原因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完成1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549万股回购注销工作,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2399.7117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1850.7117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42399.7117万股变更为41850.7117万股。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完成向22名交易对象发行7370.2899万股股份购买资产的证券登记工作,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850.7117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9221.0016万元,公司股份总数41850.7117万股变更为49221.0016万股。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章程》中公司股份总数由42399.7117万股变更为49221.001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2399.7117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9221.0016万元。

  三、《公司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

  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修改法定代表人相关条款

  新增法定代表人辞任补选及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条款。

  (二)删除监事会及监事相关条款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

  (三)完善股东、股东会及董事、董事会相关条款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职责和义务。

  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进一步规范股东会、董事会召集、提案、审议程序等。

  (四)完善相关职能

  新增独立董事专节,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履职要求、职责权限等;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明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并完善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新增董事任职资格、职工董事设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等条款。

  (五)规范部分内容表述

  统一将“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条款编号及引用前文条款编号等作相应调整,并细化部分限定词含义及规范释义等相关解释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四、关于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修订及新增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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