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3年8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小敏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8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7)。
(四)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五)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六)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七)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八)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7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53)。
(九)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十)2024年11月15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39.40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十一)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6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公司需满足以下指标:
注:上述“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均指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10Z0071号):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496.63万元,相较于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91.43%,未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不符合归属条件。因此,对应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0.8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30.3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10.50万股。
(三)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股票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存在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该批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该批次限制性股票2.4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所述,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7.8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34.8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13.00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47.80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披露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情况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1,306,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春生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李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春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春生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5日(星期二) 下午 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至11月24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gee@cgee.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25日(星期二) 下午 13:00-14: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5日(星期二) 下午 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李辉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吴春生
独立董事:李小敏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25日(星期二) 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至11月24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gee@cgee.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王薇
电话:025-87137168
邮箱:cgee@cgee.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3.94元/股调整为23.69元/股。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3年8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小敏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8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7)。
(四)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五)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六)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七)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八)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7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53)。
(九)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十)2024年11月15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39.40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十一)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38,366,09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1,306,117股后的股本数137,059,9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264,994.75元(含税)。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2476元(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和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发生派息事项的,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P=23.94-0.2476≈23.69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调整授予价格的计算方法及确定过程合法、有效,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授予价格由23.94元/股调整为23.69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披露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4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根据《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经过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23.94元/股调整为23.69元/股。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辉、吴春生、张小潞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存在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层面的考核要求,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存在部分激励对象放弃可归属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7.80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辉、吴春生、张小潞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