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5-09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10月22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志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1月-9月的整体经营情况。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5-093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公允的反映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2025年1-9月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公司2025年1-9月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84.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上述金融资产外,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经测试,2025年1-9月公司预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141.02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30.80万元;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89.78万元,主要系2025年第三季度部分长账龄应收账款实现回款,相应减少了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所致。
(二)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试,公司2025年1-9月预计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43.75万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5.75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2.00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5年1-9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384.77万元,对公司2025年1-9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384.77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其中因2025年第三季度部分长账龄应收账款实现回款,相应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89.78万元。
本次2025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是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综合判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2025年1-9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为财务部初步核算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5-094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至11月11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opmbioscience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人员包括:
董事长、总经理:肖志华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倪亮萍女士;
独立董事:张元兴先生、李晓梅女士、陶化安先生;
董事会秘书:马潇寒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至11月11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opmbiosciences.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21-20780178
邮箱:IR@opmbioscience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其他事项说明: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2025年9月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暨股份上市:
2025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达公司层面的考核目标,相关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2025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股份登记工作,本次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1,400股,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0月22日。本次归属登记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3,548,754股变动为113,820,154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日、2025年10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具体如下: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152.72万元,相较上年同期上升25.79%。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7,117.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83%。业务分行业收入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在细胞培养产品业务方面: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保持良好增长态势。细胞培养产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3,859.63万元,相较上年同期实现32.56%的显著增长,产品业务板块依然是公司营业收入的核心支柱,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关键支撑。这主要得益于公司在产品技术优化、产品研发及市场开拓上的持续投入,同时获得了越来越多客户的良好认可,这也促使产品业务在报告期内实现了高质量的发展。公司将继续聚焦核心业务,加强产品创新与工艺提升,进一步巩固并扩大行业领先优势。
在CDMO服务业务方面: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CDMO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为3,258.13万元,相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服务业务受外部环境及客户需求阶段性波动影响,增速有所放缓。为应对当前形势,公司持续优化内部运营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同时加强服务模式创新,深化与重点客户的战略合作,优化资源配置,以实现服务业务的稳健恢复和未来的持续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共有311个已确定中试工艺的药品研发管线使用公司的细胞培养基产品,其中处于临床前阶段168个、临床I期阶段60个、临床II期阶段36个、临床III期阶段34个、商业化生产阶段13个,整体相较2024年末增加64个,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该领域的竞争力。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数量:个
注:上述管线中,已剔除重组蛋白特定疫苗管线。
报告期内,“奥浦迈抗体系列培养基”凭借卓越的创新实力与应用价值,成功入选《2025年度长三角区域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案例名单》,成为长三角区域创新产品的典范之一。本次长三角区域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案例征集工作竞争激烈,共征集有效案例976个(共涉及7个行业)。经过三省一市各行业专家的联合评审,最终仅有200个案例脱颖而出,其中生物医药行业仅22个案例入选,公司培养基能够在众多优秀案例中跻身其中,充分彰显了公司产品在技术创新、应用效果等方面的突出优势。
2025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思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伦生物”)顺利通过欧盟质量授权人(QP,Qualified Person)审计,获得QP签发的符合性审计报告。此次审计范围涵盖了质量管理、生产管理、厂房设备设施、物料系统、包装与标签系统等方面,就无菌保障、计算机化系统、数据完整性、质量管理、物料管理等关键环节均进行了细致审查。QP审计报告显示:“思伦生物已建立了基本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设施、程序等,符合当前欧盟GMP要求。”公司已搭建的大分子生物药CDMO服务平台,涵盖了细胞株构建平台、上下游工艺开发平台、制剂处方工艺开发平台、CDMO生物药商业化生产平台、质量分析平台等,为客户提供从早期研发到商业化生产的全流程支持。本次顺利通过QP审计,标志着公司CDMO质量管理体系已达到欧盟GMP法规要求,为进一步拓展欧盟等国际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进展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5〕24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2025年9月4日,公司完成了《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就《审核问询函》中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加期财务报告及上市公司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在有序推进过程中。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肖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亮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亮萍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肖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亮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亮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肖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亮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亮萍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5-092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10月22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欠欠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1月-9月的整体经营情况。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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