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5-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了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1、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在编制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 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优化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公司治理制度明细如下: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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