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上午11点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宪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并免去相应监事的职务,根据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的职权,《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修订《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八路55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4日
至2025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0月30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异地股东可采取电子邮件、邮递函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浙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八路 558 号;
3、联系电话:0577-86906890;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上午10点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杨尚渤、独立董事周夏飞、邵雷雷、徐进以通讯接入方式参加,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国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并免去相应监事的职务,根据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的职权,《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修订《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的公司管理制度共计17项,其中1-8项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4日在浙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八路558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富真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晓林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注: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解释第18号,明确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确认预计负债,在对保证类质量保证确认预计负债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项目列示,上述合并利润表中对2024年度前三季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重述。营业成本由调整前的312,590,492.06元重述为310,109,754.05元,销售费用由调整前的16,534,442.74元重述为19,015,180.75元,此重述对2024年度前三季度的净利润无影响。
公司负责人:陈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富真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晓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富真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晓林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0月29日,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依据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并免去相应监事的职务,根据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的职权,《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修订《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现任监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监事职务。
二、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下转D4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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