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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ST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5-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玻璃”)前期部分银行账户存在被冻结情况,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前期账户冻结事项系公司与荣成市森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宜。近日,石岛玻璃已与荣成市森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协商沟通,并就解除上述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财产保全措施和纠纷解决方案达成一致。

  目前,石岛玻璃银行账户内被冻结的资金已全部解除冻结,账户已恢复正常使用。具体解冻银行账户情况如下:

  

  二、本次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子公司石岛玻璃银行账户已全部解除冻结,有利于提高日常资金划转与使用效率,保障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运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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