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3,070,909.11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69,095,677.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公司总股本176,2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3,079,019股,可参与利润分配股数173,120,98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936,294.30元(含税)。本次前三季度分红方案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持有公司回购股份3,079,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元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国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 元。
公司负责人:李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元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国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元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国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5-035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0月21日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庆吉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核确认,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确认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体现出公司考虑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核确认,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治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5-039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8日 (星期二) 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1日 (星期二) 至11月17日 (星期一)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cgzq@china-catalys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18日 (星期二) 11:00-12: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8日 (星期二) 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李进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金钟先生
财务总监:黄元玲女士
独立董事:李学宽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18日 (星期二)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1日 (星期二) 至11月17日 (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cgzq@china-catalys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秘办
电话:0411-62395759
邮箱:ccgzq@china-catalys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5-034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0月21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进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5-037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9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学术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9日
至2025年1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11月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董秘办。
(三)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
2、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 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金钟
联系电话:0411-62395759
电子信箱:ccgzq@china-catalyst.com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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