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94版)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公司本次拟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上述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