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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903             证券简称:ST云动            公告编号:2025-05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提前执行解释第18号的规定。根据解释第18号规定,公司对2025年三季度同期对比数据进行了调整,营业成本由3,824,397,820.43元调整为3,912,205,918.98 元,销售费用由175,697,895.57元调整为87,889,797.02 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2025年7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以下简称“云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2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1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云内动力”变为“ST云动”,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2025年8月8日,公司收到云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号),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公司已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差错更正,并对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差错更正出具了《关于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5)第020105号)。

  公司于2025年9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处分告知书〔2025〕第80号),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3.2.3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3.2.3条的规定,深交所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处分。

  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强化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财务核算,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及时提出申请,争取尽早撤销风险警示。

  2、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公司已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其他相关制度作出相应修订。

  3、因公司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志科技”)的买卖合同纠纷,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涉及资金共计3,6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2025-046号)。

  在收到明志科技的诉讼材料后,公司第一时间启动响应程序,组织专业团队积极准备反诉材料,并于2025年8月13日正式向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提出对明志科技的反诉请求,要求明志科技向公司支付三包质量索赔等款项40,162,948.38元。目前,法院已受理该反诉案件,并拟于2025年11月 12日开庭审理,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资金冻结事项的后续进展,根据本诉、反诉的案件推进及法院最终判决结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国友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杨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国友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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