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662 证券简称:峰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星期三)在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民企总部35号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6人)。
会议由董事长李璟瑜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峰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无锡峰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同意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的对外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且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担保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合资公司整合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合资公司无锡比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科技”)、无锡比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零部件”)和秦皇岛比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比亚”)一并进行业务整合与投资架构整合,三家合资公司均是由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和BIA Beteiligungsverwaltungs GmbH各自持有50%股权设立的合资公司。
三家公司主体调整为:由比亚科技吸收合并比亚零部件,比亚科技存续,比亚零部件注销,秦皇岛比亚注销。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全权办理本次合资公司吸收合并及注销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合资公司整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62 证券简称:峰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璟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璟瑜 会计机构负责人:温婷婷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璟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璟瑜 会计机构负责人:温婷婷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62 证券简称:峰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京峰璟”)为提高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峰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峰璟”)和无锡峰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峰璟”)的对外融资事项提供担保(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上述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且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上述子公司均是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公司且上述担保额度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本次担保额度审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提供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内,秦皇岛峰璟和无锡峰璟根据需求在总额度中使用,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三、被担保人介绍
(一)秦皇岛峰璟
1、秦皇岛峰璟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秦皇岛峰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8月15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璟瑜
注册地: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道1号(经营场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道121号)。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开发、生产、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秦皇岛峰璟100%股权。
经查询,秦皇岛峰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秦皇岛峰璟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无锡峰璟
1、无锡峰璟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峰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9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璟瑜
注册地: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洛社配套区梧桐路(双庙工业坊南)。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开发、生产、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无锡峰璟100%股权。
经查询,无锡峰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无锡峰璟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峰璟和无锡峰璟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具体协议内容,将依据子公司与相应担保债务的债权人最终协商签署的合同确定,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后续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峰璟和无锡峰璟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同意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的对外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且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担保相关文件。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8.09亿元(其中4.09亿元为单独审议的独立担保事项),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8.78%。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该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62 证券简称:峰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资公司整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规划,为进一步整合资源配置,优化公司投资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同时鉴于无锡比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科技”)、无锡比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零部件”)、秦皇岛比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比亚”)三家公司均是由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和BIA Beteiligungsverwaltungs GmbH各自持有50%股权设立的合资公司,公司拟对三家合资公司一并进行业务整合与投资架构整合。
三家公司主体调整为:由比亚科技吸收合并比亚零部件,比亚科技存续,比亚零部件注销,秦皇岛比亚注销。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合资公司整合的议案》,同意比亚科技吸收合并比亚零部件、秦皇岛比亚注销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及注销相关事宜。
本次合资公司整合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整合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吸收合并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
公司名称:无锡比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MAC6BQ0H4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无锡市惠山区振亚路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璟瑜
注册资本:500万欧元
成立时间:2023年01月0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BIA Beteiligungsverwaltungs GmbH持股50%。
比亚科技暂未开展经营。
(二)被合并方
公司名称:无锡比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MA1N12D46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杨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李璟瑜
注册资本:1,000万欧元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28日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加工制造;从事上述产品及机械设备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BIA Beteiligungsverwaltungs GmbH持股5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合并方式
比亚科技拟吸收合并比亚零部件,吸收合并完成后,比亚科技将承继及承接比亚零部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比亚零部件依法注销法人资格。
本次吸收合并的基准日为2025年10月31日。
(四)合并后公司情况
合并后的存续公司为比亚科技,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无锡比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MAC6BQ0H4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无锡市惠山区振亚路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璟瑜
投资总额:1,000万欧元
注册资本:1,000万欧元
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认缴500万欧元,持股50%,已缴清;BIA Beteiligungsverwaltungs GmbH认缴500万欧元,持股50%,已缴清。
三、注销秦皇岛比亚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秦皇岛比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585809867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璟瑜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4日
注册资本:700万欧元
注册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道1号
经营范围:生产汽车内外饰塑料电镀件;销售自产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认缴350万欧元,持股50%;BIA Beteiligungsverwaltungs GmbH认缴350万欧元,持股5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相关工作安排
吸收合并双方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本次吸收合并的方案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义务和公告程序。吸收合并双方共同办理资产转移、资产权属变更、工商登记变更及注销等相关程序和手续。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全权办理本次合资公司吸收合并及注销相关事宜。
五、整合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整合有利于优化公司投资结构,进一步整合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
三家合资公司均为公司持股50%的合资公司,本次整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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