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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5-09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是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用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较上年期末相比减少44.24%,主要系生产旺季的流动资金需求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上年期末相比增加100.00%,主要系本期购买金融产品未赎回所致;

  3、应收票据:期末较上年期末相比减少100.00%,主要系上年期末票据本期到期承兑所致;

  4、应收账款:期末较上年期末相比增加69.01%,主要系公司业务进入旺季,水产品处于养殖周期,应收客户账款相应增加所致;

  5、预付账款:期末较上年期末相比增加364.41%,主要系预付原料款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上年期末相比减少87.37%,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额等流动资产减少所致;

  7、在建工程:期末较上年期末相比增加44.98%,主要系公司增加车间厂房等投资所致;

  8、使用权资产:期末较上年期末相比增加117.64%,主要系新增租赁业务所致;

  9、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上年期末相比增加48.52%,主要系改良及装修支出增加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上年期末相比减少84.42%,主要系预付土地出让金转无形资产所致;

  11、应付账款:期末较上年期末相比增加49.44%,主要系采购原材料应付增加所致;

  12、应交税费:期末较上年期末相比增加61.99%,主要系计提所得税增加所致;

  13、其他应付款:期末较上年期末相比增加94.83%,主要系应付股利增加所致;

  1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上年期末相比增加59.40%,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15、预计负债:期末较上年期末相比减少63.76%,主要系对外提供担保的预计负债计提减少所致;

  16、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较上年期末相比减少100.00%,主要系上年受票据贴现息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本期已到期;

  17、库存股:期末较上年期末相比减少42.09%,主要系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所致;

  18、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1.51%,主要系股权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98.72%,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0、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5.62%,主要系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21、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361.97%,主要系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减少所致;

  22、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25.80%,主要系收取违约赔款等事宜所致;

  23、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6.22%,主要系对外捐赠和固定资产报废损失等事宜所致;

  24、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04.55%,主要系所得税增加所致;

  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1.61%,主要系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同比去年增加所致;

  2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4.32%,主要系金融资产投资减少所致;

  2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37.03%,主要系回购库存股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郑石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冬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冬梅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郑石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冬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冬梅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5-095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5年第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等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772.46万元。具体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一)存货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54.64万元,计提依据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二)应收款项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9,875.15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88.59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4.48万元,计提依据如下: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进行处理。

  (三)财务担保合同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财务担保合同减值损失-641.12万元,计提依据如下: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第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8,772.46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总额8,772.46万元。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关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5-093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8.93元/份调整为8.82元/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

  2、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网告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异议。2023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6)。

  3、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2023年6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0)。

  4、2023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3年8月1日,公司办理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向24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200.00万份,行权价格为8.98元/份,期权简称为粤海JLC1,期权代码为037377,公司于2023年8月2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6、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4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的550万份股票期权自本次激励计划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8、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情况说明

  1、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9月18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0,0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120,268股后的696,879,7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1.13元(含税)。本次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24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8.93元/份调整8.82元/份(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本次调整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13证券简称:粤海饲料公告编号:2025-094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其中彭亚兰女士、涂亮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会。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爱军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冯明珍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票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92)。

  (二)审议《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表决票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5-091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张程女士、李学尧先生以及胡超群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会。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石轩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票数: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92)。

  (二)审议《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票数: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作出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8.93元/份调整为8.82元/份(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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