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方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朝勃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方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朝勃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方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朝勃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华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8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嘉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0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董事长方鸿先生因公出差无法主持现场会议,经过半数董事推举公司董事兼总裁谢映波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方鸿先生、杨乾勋先生、申柯先生、李旭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董事会秘书和部分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本次用于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同意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开立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向泰嘉合金提供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参考实际发生借款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借款期限为自首笔借款发生之日起不超过60个月,在上述额度和借款期限内,借款资金可随借随还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借款的总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
泰嘉股份总部管理团队及核心业务骨干、锯切业务管理团队及核心业务骨干设立的持股平台长沙嘉创一号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创一号”)持有泰嘉合金25%的股份,为此,其将以持有的泰嘉合金股权向公司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按照其持有泰嘉合金25%股份比例折算),上述担保期限与公司为泰嘉合金提供借款的期限一致。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最终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由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自然人作为LP持有嘉创一号部分份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认定嘉创一号为公司关联方,其向公司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关联董事方鸿、谢映波、李旭对该议案做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核认为,公司编制《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报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9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7,557,51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8,056,184.0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504,546.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551,637.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7094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1、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终止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泰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智能”),“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泰嘉智能变更为公司,该项目的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内容等其他事项不变。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开立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LPR)3.00%测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潜在利息支出24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有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本次用于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鉴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嘉股份”)根据子公司湖南泰嘉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合金”)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安排,为满足泰嘉合金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泰嘉合金提供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参考实际发生借款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借款期限为自首笔借款发生之日起不超过60个月,在上述额度和借款期限内,借款资金可随借随还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借款的总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
泰嘉股份总部管理团队及核心业务骨干、锯切业务管理团队及核心业务骨干设立的持股平台长沙嘉创一号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创一号”)持有泰嘉合金25%的股份,为此,其将以持有的泰嘉合金股权向公司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按照其持有泰嘉合金25%股份比例折算),上述担保期限与公司为泰嘉合金提供借款的期限一致。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最终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自然人作为LP持有嘉创一号部分份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认定嘉创一号为公司关联方,其向公司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方鸿先生、谢映波先生、李旭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该事项,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长沙嘉创一号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EM2UEF77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0816872栋20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谭永平
注册资本:922.5万元
成立日期:2025年5月2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截至2025年9月30日,嘉创一号总资产为369.01万元,净资产为368.99万元,净利润-0.01万元。
嘉创一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与定价依据
鉴于公司拟为子公司泰嘉合金提供最高不超过12000万元的借款,因而子公司其他股东嘉创一号需向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按照其持股25%比例折算),担保期限与公司为泰嘉合金提供借款的到期期限一致,担保品为其持有的泰嘉合金股权。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最终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不产生担保费用。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嘉创一号向公司提供担保源于公司拟为子公司泰嘉合金提供最高不超过12000万元的借款,是为了满足泰嘉合金的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拓展所需资金,有助于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嘉创一号为泰嘉合金借款提供担保为无偿担保,也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接受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担保余额2750万元。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源于公司为子公司泰嘉合金提供借款,关联方嘉创一号需对此提供相应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泰嘉合金的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拓展需要,并且嘉创一号为借款事宜提供担保为无偿担保,也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担保措施也有利于维护公司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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