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接D188版)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调整或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因删减、合并和新增部分条款及章节,《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备案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修订、制定及废止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制定及废止了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修订、制定及废止的内部治理制度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须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更名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上述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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