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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0月17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达所有董事和监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熙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太原胜利购物中心”和“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及结构性存款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华联股份终止“太原胜利购物中心”和“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召开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终止“太原胜利购物中心”和“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综合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进度等多种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1月14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5层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9)。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会议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花玉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太原胜利购物中心”和“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0号)核准,2017年公司向西藏山南信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西藏山南信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5,192,878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为3.37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59,999,998.86元。前述募集资金总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081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太原胜利购物中心、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两个在建购物中心项目的后续建设及装修,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由项目所属公司具体负责实施。上述募集资金均以增资的形式向项目所属公司分别进行投资。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鉴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发生变化,项目工程建设时间产生延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太原胜利购物中心”和“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 ,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9月30日,上述项目已累计投入32,518.67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7.81%,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5,916.10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净收入及结构性存款收益)。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概述

  (一)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截止2025年9月30日,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太原胜利购物中心

  太原胜利购物中心项目位于太原市杏花岭区解放北路,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山西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原计划总投资金额40,261.30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23,250.37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的建设及装修。受到项目所处区域规划调整、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该项目工程和开业时间有所延误。

  2、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

  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项目为位于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北侧、长江东路南侧的商业项目,分为南区和北区两部分。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原计划总投资金额为17.56亿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62,749.63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的建设及装修。鉴于项目北区土地被政府收回,项目整体定位规划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导致工程建设和开业时间推迟。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及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4年8月25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9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了修订。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9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559,160,978.29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净收入及结构性存款收益24,347,677.38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58,860,000.00元,剩余金额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三)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项目用地由青房地权市字第201412962号、面积3436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简称“项目北区”),和证书编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 201412394号、面积3758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项目南区”)构成。经黄岛区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认定项目北区用地构成闲置土地情形并做无偿收回。目前,公司仍与当地政府协调与沟通还地事宜,并研究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项目北区的后续推进方案。鉴于青岛项目周边环境、消费习惯和居民构成等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经与当地政府沟通,公司拟对项目的定位和品牌组合做进一步提升,故公司暂时无法确定项目的规划与建设进度。考虑到项目实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太原胜利购物中心项目前期因需要与地铁进行连通,同时受规划调整及外部环境对施工进度的影响,导致工程和开业时间推迟。受外部环境影响,该项目的竞争环境、顾客消费习惯以及品牌方的开店计划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决定对项目的经营计划和定位进行重大调整。考虑到项目后期计划的不确定性并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太原胜利购物中心”,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综合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进度等多种因素,从实际情况出发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太原胜利购物中心”和“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及结构性存款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华联股份终止“太原胜利购物中心”和“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召开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终止“太原胜利购物中心”和“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综合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进度等多种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11月14日(周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2025年11月14日(周五)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5层

  ●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在2025年11月10日(周一)下午收市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保管的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上述议案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赞成为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够表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2)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决策机构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会的,应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股东会的,应出示:a、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b、由委托人签署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c、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授权委托书;d、第三人的身份证。

  (6)前述出席会议人员须在登记时间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周三)9: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5层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5层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电话/传真:010-68319838

  联 系 人:周剑军、田菲

  5、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882。

  投票简称:华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在“赞成”、“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其他栏打“×”。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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