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接D202版)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实质保持不变。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的变更、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登记手续过程中可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结合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制定、修订了部分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注:修订后,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述制定、修订的公司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第1-5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次制定、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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