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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转D223版)

  证券代码:301629                           证券简称:矽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5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龙城工业园3号厂房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1) 上述提案中,提案1.00、2.01、2.02、5.00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除上述提案外,其他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提案2.00需逐项表决。

  (2) 上述提案中,提案6.00、7.00采取累积投票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应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提案1.00是提案5.00、6.00、7.00生效的前提,提案1.00的表决通过是提案5.00、6.00、7.00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4) 本次会议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和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用书面信函、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邮件的方式登记以2025年11月12日17:00以前收到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龙城工业园3号厂房4楼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波

  电话号码:0755-28957758

  传真号码:0755-89724107

  电子邮箱:ir@sidea.com.cn

  邮政编码:518000

  5、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629;

  2、投票简称:矽电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包括累积投票议案和非累积投票议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6.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7.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含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15:00。

  2、股东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1、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 累积投票提案请填写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请加盖骑缝章)。

  

  证券代码:301629       证券简称:矽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11月28日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拟修订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人(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4人。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

  ①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沁修先生、王胜利先生、杨波先生、辜国文先生、胡泓先生提名何沁修先生、王胜利先生、杨波先生、辜国文先生、胡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持有公司3%股份的股东深圳哈勃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姜达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②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胜利先生、杨波先生、辜国文先生、胡泓先生分别提名杜雪红女士、袁同舟先生、黄敬昌先生、邹月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核,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占比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任境内上市公司的数量未超过三家,且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黄敬昌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截至公告日,袁同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杜雪红女士、黄敬昌先生、邹月娴女士承诺当选后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何沁修先生,196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半导体物理与器件专业,学士学位。1985年至1989年,任原电子部第八七一厂技术员;1989年至1992年,任深圳市先科企业集团深圳南亚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3年至1994年,任深圳爱文博电子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副总经理;1996年至2018年,任深圳市成光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12月至今,任矽电股份及其前身矽电有限董事长。

  何沁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824,2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16%,通过深圳市爱矽电子装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2,324股股份;与王胜利先生、杨波先生、辜国文先生、胡泓先生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王胜利先生、杨波先生、辜国文先生、胡泓先生共同为公司5%以上股东深圳市爱矽电子装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沁修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王胜利先生,196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电子机械专业,学士学位。1985年至1994年,任原电子部第八七一厂车间副主任;1994年至2000年,任深圳市深爱半导体有限公司工程师、设备动力部部长;2000年至2004年,任香港硅国际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首席代表;2004年12月至今,任矽电股份及其前身矽电有限董事、总经理。

  王胜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824,2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16%,通过深圳市爱矽电子装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2,324股股份;与何沁修先生、杨波先生、辜国文先生、胡泓先生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何沁修先生、杨波先生、辜国文先生、胡泓先生共同为公司5%以上股东深圳市爱矽电子装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胜利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杨波先生,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1998年至2002年,任深圳市深爱半导体有限公司设备工程师;2003年12月至今,任矽电股份及其前身矽电有限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杨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824,2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16%,通过深圳市爱矽电子装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2,324股股份;与何沁修先生、王胜利先生、辜国文先生、胡泓先生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何沁修先生、王胜利先生、辜国文先生、胡泓先生共同为公司5%以上股东深圳市爱矽电子装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波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辜国文先生,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机械工程系,硕士学位。1993年至1996年,任航天部一院二三Ο厂工程师;1996年至2005年,任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文记机械模具加工厂经理;2005年至今,任深圳市文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年至今,任东莞市文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深圳市精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至今,任武汉市文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3年12月至今,任矽电股份及其前身矽电有限董事。

  辜国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824,2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16%,通过深圳市爱矽电子装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2,324股股份;与何沁修先生、王胜利先生、杨波先生、胡泓先生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何沁修先生、王胜利先生、杨波先生、胡泓先生共同为公司5%以上股东深圳市爱矽电子装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辜国文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胡泓先生,196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博士学位。1991年至1998年,任电子科技大学讲师、副教授;2004年2月至2025年9月,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授、博士生导师;2024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深芯智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8月至今,任矽电股份及其前身矽电有限董事。

  胡泓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824,2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16%,通过深圳市爱矽电子装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2,324股股份;与何沁修先生、王胜利先生、杨波先生、辜国文先生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何沁修先生、王胜利先生、杨波先生、辜国文先生共同为公司5%以上股东深圳市爱矽电子装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泓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姜达才先生,男,1967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1989年至1995年,姜达才先生在江西省宜春市司法局工作,担任律师;1995年3月至2000年12月,担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市场部销售融资经理;2001年1月至2005年4月,担任华为拉美片区销售融资部部长;2005年5月至2010年4月,担任华为公司全球销售部合同商务部副部长;2010年5月至2016年8月,担任华为公司全球采购认证部合同商务部部长;2016年9月至2022年4月,担任华为公司全球采购认证部软件采购部部长,负责华为公司范围的软件采购管理工作,确保软件物料的成本目标、交付目标和供应连续性目标达成。2022年5月至今,担任华为公司企业发展部高级投资总监。

  姜达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姜达才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杜雪红女士,1968年4月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香港科技大学哲学博士。1992年7月至1996年9月,任西安交通大学讲师;2000年11月至2006年10月,历任腾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销售经理;2006年10月至2011年3月,历任艾默生网络有限公司电源销售经理、销售总监、副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6年9月,历任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9年3月,任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2016年10月至2019年3月,任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4月至今,任大汉盛国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月至今,任深圳安行致远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杜雪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杜雪红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袁同舟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6月至2024年10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银城大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主办、外汇交易中心市场部经理、办公室调研股组员,君安证券资金计划部、计划财务部、财务总部经理,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国际业务部执行董事,国泰君安咨询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业务总裁,北京京盛恒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联想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同天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市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光大汇益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深圳嘉兰图设计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市禾洋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阳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优合养老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外译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安数道易简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西安数道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红和新能源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2年6月至今,任北京亿联易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深圳和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深圳星兰图创新孵化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深圳证合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东莞和君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袁同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袁同舟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黄敬昌先生,1982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会计学博士。2004年7月至2007年12月,任佛山市顺德区天与地服装有限公司外贸部门经理;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任Columbia University访问学者;2018年10月至2024年5月,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讲师;2024年6月至今,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教授。

  黄敬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敬昌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邹月娴女士,1964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大学哲学博士。1992年7月至1996年4月,任电子科技大学讲师;2000年12月至2005年11月,任新加坡理工学院讲师;2005年12月至2013年7月,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教授;2012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科立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1月至2022年1月,任深圳市森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8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授;2019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人工智能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2024年11月至今,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邹月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邹月娴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301629       证券简称:矽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优化目前的治理结构,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对照情况如下:

  

  (下转D2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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