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09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截至本公告日,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5年9月末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重新估计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情况说明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9月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及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前三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581.03万元。详情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所列明细加计数与汇总数据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额和原因

  1、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截至2025年9月30日,应收票据坏账准备期末无余额,本次转回坏账准备12.64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50,362.29万元,本次转回坏账准备839.96万元,外币折算差额及核销坏账增加坏账准备33.62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4,073.74万元,本次计提坏账准备15.11万元,外币折算差额增加坏账准备4.50万元。

  2、存货的减值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准则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期末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执行减值测试。

  公司期初存货跌价准备21,163.23万元,本期计提跌价准备4,418.52万元,因出售、核销等因素导致存货跌价准备减少5,594.77万元,2025年9月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9,986.98万元。

  二、本次核销部分资产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市场产品更新换代、产品切换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使用、销售的部分存货,经公司综合评定已无使用价值,做核销处理。2025年前三季度核销存货877.40万元,本次核销的存货前期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会对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581.03万元,将减少公司本期利润总额3,581.03万元;因出售、核销等因素导致资产减值准备减少38,606.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减少33,049.7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减少5,594.77万元,转销及核销的资产前期已计提减值准备,因此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产生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稳健的会计政策,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有关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099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4日(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兴华事务所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03,338.19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54,719.65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3,220.0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16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3。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中兴华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诚信记录

  中兴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曾受到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次。中兴华事务所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5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8人次。

  (二)项目信息

  中兴华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树,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兴,201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0月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爱琴,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IPO申报、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中兴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报告审计费为310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80万元,合计390万元。

  中兴华事务所按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中兴华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具体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

  3、生效日期: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100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9,4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2、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2025年度拟增加与新思考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思考”)进行的采购材料和服务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6,000.00万元。经上述调整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总金额为65,400.00万元。

  3、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审议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蔡荣军先生回避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新增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思考电机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3136898814

  3、法定代表人:蔡振鹏

  4、成立日期:2014年9月17日

  5、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金嘉大道58号3幢1层

  6、注册资本:10,682.6031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采购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25年6月30日,新思考总资产为180,375.27万元,总负债为115,741.17万元,净资产为64,634.10万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1,083.65万元,实现净利润6,269.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为新思考的实际控制人,新思考法定代表人蔡振鹏先生与公司离任董事蔡雪朋女士为姐弟关系。新思考系公司关联方,本公司与之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新思考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且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新思考拟进行的采购材料和服务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新思考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巩固和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及保证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经营所需,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予回避。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10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对拟为公司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精卓光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被担保对象是安徽精卓光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卓技术”),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卓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精卓科技48.12%股权。

  为满足业务发展、生产经营、融资等需求,精卓技术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办理贷款业务,精卓科技的股东舒城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承诺为精卓技术按照其及一致行动人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精卓科技的股权比例(51.88%)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仅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具体担保方式以政府会议要求为准。

  董事会同意按对精卓科技的持股比例48.12%,为精卓技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7,837.42万元担保额度(本次审议的预计额度包含存量担保即已签署担保合同但未到期的担保余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仅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过往经批准但尚未使用的为精卓技术提供担保的额度自然失效。公司在任一时点对精卓技术的担保余额不超过27,837.42万元。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①公司通过持有精卓科技股权间接持股被担保方;

  ②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和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为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次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舒城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其及一致行动人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精卓科技的股权比例(51.88%)对精卓技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署正式担保协议的情况下,按照公司对精卓科技的持股比例48.12%对精卓技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正式担保协议。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股权结构

  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15日,注册资本金为341,785.95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48.12%、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37.47%、舒城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4.41%。安徽鼎恩为精卓科技的控股股东,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精卓科技的股权比例为51.88%,相关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情况如下:

  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舒城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舒城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舒城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委派到精卓科技的董事在精卓科技董事会、股东会中行使表决权时采取与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同的意思表示”。

  3、精卓技术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5、安徽精卓光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信用评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银行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精卓技术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生产经营、融资等需求,精卓科技的股东舒城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承诺按照其及一致行动人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精卓科技的股权比例(51.88%)为精卓技术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董事会在对精卓技术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精卓技术已承诺将为公司的担保义务提供不低于担保金额的设备抵押进行反担保,能够有效降低担保风险。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舒城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其及一致行动人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精卓科技的股权比例(51.88%)对精卓技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署正式担保协议的情况下,按照公司对精卓科技的持股比例48.12%对精卓技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正式担保协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1、截至目前,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包括本次担保相应的金额)为27,837.42万元,担保总余额为24,950.1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2%;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724,000万元,担保总余额为534,926.1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26%。

  2、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情况列示如下(包括本次担保相应的金额):

  

  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102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1月14日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说明:(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9)、《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2)上述提案3、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公司证券部。

  3、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4、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45688

  5、会议联系邮箱:ir@ofilm.com

  6、联系人:周 亮  程晓华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56;

  2. 投票简称:欧菲投票;

  3. 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 本次股东会设置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结束。

  2.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不做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处签字。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103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4日、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总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2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也可将上述担保额度调剂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同意按对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卓科技”)的持股比例48.12%,为安徽精卓光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卓技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7,837.42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仅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在任一时点对精卓技术的担保余额不超过27,837.4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微电子”)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出口卖方信贷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095880791L;

  3、法定代表人:叶清标;

  4、成立日期:2014年3月31日;

  5、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699号;

  6、注册资本:251,275.68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生物识别技术及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0、股权结构:

  

  11、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条款

  1、保证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证人”)

  2、贷款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

  3、债务人: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

  4、担保的本金金额:人民币220,000,000.00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在“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贷款业务的情况下,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下述所有债务:

  (1)贷款本金(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金:¥220,000,000.00元((大写)贰亿贰仟万元人民币);

  (2)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1、截至目前,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包括本次担保相应的金额)为27,837.42万元,担保总余额为24,950.1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2%;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724,000万元,担保总余额为534,926.1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26%。

  2、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情况列示如下(包括本次担保相应的金额):

  

  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