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接D247版)
三、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部分拟制定和修订的公司治理制度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涉及的《公司章程》和其他需要披露的制度全文将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员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具体修订内容以企业注册登记机关备案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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