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5-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西三旗金隅科技园2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8日

  至2025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11月14日17:00前送达。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西三旗金隅科技园2号楼7层证券部。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或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西三旗金隅科技园2号楼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60825518

  会议联系人:李明霞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5-045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线上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李伟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丁纯女士,独立董事邱奇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李明霞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5日 (星期三) 至11月11日 (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infosec.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明霞

  电话:010-68025518

  邮箱:ir@infosec.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纯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纯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纯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纯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纯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5-043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1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年8月18日至8月27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2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年9月28日,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并上市流通。

  9、2024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2.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100Z1994号),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与净利润增长率均未达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对应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27.0476万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对应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9.8266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综上,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6.8742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6.8742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6.8742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情况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5-046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7日于书面方式通知给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李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6.8742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张庆勇系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了确保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1月28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了确保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1月28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制度的修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修改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拟于2025年11月18日,采取公司会议室现场结合网络形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5-048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43.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5年前三季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860.12万元,主要系受国内宏观环境影响,客户回款周期延长,公司应收款项余额及长账龄款项增加所致。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5年前三季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883.17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1,743.29万元,相应减少公司合并利润总额1,743.29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金额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