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5%,因此公司回购注销已经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0,250股,已于2025年7月3日注销完成;同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共计8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93.4575万股,并已于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本次注销及归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至92,908,82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变更至92,908,820元。

  二、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及监事应当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原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现行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关于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三、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基于以上情况的变更,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其他章程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和业务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上述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首席合伙人:邓超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立信中联拥有合伙人48人,注册会计师28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7人。

  2024年度立信中联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555.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5,092.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72.2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8家,收费总额2,438.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玮,2012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丰富的证券审计及咨询服务经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民聪,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服务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金才,1996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工作,参与审计和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新三板挂牌和年报审计等证券业务。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立信中联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90万元,其中:年报财务审计费用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75万元,由于公司业绩增长,业务量增大,审计的工作量增大,故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增加15万元,增加20%。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范围对审计费用进行调整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中联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因此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财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3层电力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4日

  至2025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3层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和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11月10日17: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3层

  联系邮编:518131

  联系电话:0755-33692165

  电子邮件:nw@neoway.com

  联系人:李子瑞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