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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监事2名)。监事会主席曾钧先生、监事黄欣琪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本次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41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确认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9,273.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共计8,579.9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5年第三季度存货跌价准备转回金额1,462.41万元。对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2025年第三季度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金额1,947.28万元。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进行了减值测试,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103.13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9,273.37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总额9,273.37万元。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所作出,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包括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收益及债权投资

  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佳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依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瑾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林佳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依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佳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依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瑾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37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于2025年11月20日任期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拟修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增设职工代表董事,第二届董事会将由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林佳继先生、刘群女士、林依婷女士、庞爱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王学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王大立先生、李诗女士、张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诗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大立先生、李诗女士、张晗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需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 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佳继先生:1983年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获学士学位;2008年8月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获博士学位。2008年9月至2012年2月,就职于Solar Energy Research Institute of Singapore(SERIS),任研究员;2012年2月至2015年5月,就职于韩华新能源(启东)有限公司,任研发总监;2015年6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上海神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任研发中心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佳继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4,645,283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55%,并通过其控制的安是新能源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是新能源”)、深圳共济专业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济合伙”)、深圳市傅立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傅立叶合伙”)、深圳市自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自强合伙”)、深圳市笛卡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笛卡尔合伙”)、深圳市普朗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朗克合伙”)、深圳市普朗克六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朗克六号”)合计间接持有公司8.82%的股份。林佳继先生合计控制公司29.88%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林佳继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群女士: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8月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获学士学位;2008年9月毕业于浙江大学,获博士学位。2008年9月至2010年9月,就职于雅安永旺硅业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2010年10月至2013年9月,就职于江苏华乐光电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17年9月,就职于江苏林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群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共济合伙和傅立叶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3.06%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群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依婷女士:199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2018年6月毕业于厦门大学,获学士学位。2025年6月毕业于清华大学,获硕士学位。2018年6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董事、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依婷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安是新能源、傅立叶合伙、自强合伙、笛卡尔合伙、普朗克合伙、普朗克六号合计间接持有公司0.47%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依婷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庞爱锁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6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先后获学士学位、博士学位。2011年8月至2017年2月,就职于东莞东阳光科研发有限公司,历任硅部副部长、抗原抗体诊断部研发工程师;2017年6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董事、光伏产品线产品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庞爱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傅立叶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3%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庞爱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学卫先生:1968年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6月至1997年9月,就职于抚顺合金钢厂,任技术科副科长;1997年9月至2011年3月,就职于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沈阳连城精密机器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就职于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子公司,历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等职务;2021年7月至今,就职于宁波金沐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学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学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大立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学士学位;1990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硕士学位。1990年7月至1993年5月,就职于深圳赛格集团公司经济技术发展研究所、股份制改造办公室;1993年5月至1999年8月,就职于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总裁秘书、广州营业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1999年8月至2013年6月,就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深圳分公司总经理、总部营销管理总部总经理、机构客户部总经理、总裁办公室主任、新三板业务部总经理;2013年7月至2018年10月,就职于深圳国泰君安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8年10月至2020年1月,就职于深圳前海雪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任风控负责人;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就职于深圳市远湾创发权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高级合伙人。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大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大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诗女士: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6月毕业于悉尼大学,获学士学位;2006年10月毕业于悉尼大学,获硕士学位;2013年6月,毕业于厦门大学,获博士学位。2007年9月至2010年9月,就职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投资分析师;2013年9月至今,就职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历任助理教授、副教授,现任教授、财务会计与审计研究所副所长。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诗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晗先生: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毕业于武汉大学,获学士学位;2010年10月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获博士学位。2010年10月至2012年4月,就职于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1年9月至2013年4月,就职于湖南大学,任教授;2013年5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大学,任特聘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42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至11月2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laplace-tec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和说明。

  一、说明会类型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2月1日15:00-16:00通过网络平台在线交流的方式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会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林佳继

  董事、财务负责人:林依婷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夏荣兵

  独立董事:王大立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至11月2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laplace-tech.com)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和说明。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9899959

  电子邮箱:ir@laplace-t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40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砾田路2号开沃大厦A栋17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9日

  至2025年1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布置,同时,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 现场参会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 现场参会登记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砾田路2号开沃大厦A栋20层董事会办公室

  (三) 现场参会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以下简称“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非法人组织股东登记。非法人组织股东应由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出席现场会议,除应按照上述1/2/3提供相关登记资料外,还应出示受托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应说明授权参会股份数量)、受托证券公司的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及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 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在上述登记时间、登记地点到公司现场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邮件主题或信函上请注明“拉普拉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电子邮件或者信函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11月18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 注意事项

  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照上述登记资料的要求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电话:0755-89899959

  2、 电子邮箱:ir@laplace-tech.com

  3、 联系人:吴湘

  (二) 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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