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5-06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1-9月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1-9月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40,735,056.6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2,203,161.92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额合计8,531,894.77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1-9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0,735,056.69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40,735,056.69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1-9月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5-066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十项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十七项制度的议案》。上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十项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二、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的部分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5-065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任勇先生和职工代表董事王春凤女士的辞任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任勇先生拟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任后,任勇先生仍然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因个人原因,王春凤女士拟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务,辞任后,王春凤女士仍然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职工代表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王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补选任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清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选举任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 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任勇先生和王春凤女士的离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其离任自公司收到辞任报告之日生效。任勇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 非职工代表董事补选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王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期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 职工代表董事补选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任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任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1.任勇先生简历
任勇先生,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浸会大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7月至1998年8月任北京有机化工厂会计、副主任;1998年8月至2000年12月任中体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主管;2001年1月至2004年5月任北京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6月至2006年10月任北京嘉和通用电子有限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2006年11月至2011年12月任嘉和新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2012年1月至2013年2月任嘉和美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经理、财务总监;2013年2月至今任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2月至2025年7月任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3年7月至2025年7月任北京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3年12月至今任上海智墨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智墨创投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至今任北京生命科学园生物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9年5月至今任北京嘉和海森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副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安徽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任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24%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军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清先生简历
王清先生,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工业大学学士学位。1987年7月至1998年7月任中国科学院计算中心鹭岛公司销售经理;1998年8月至2006年9月任北京嘉和通用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10月至2016年9月任嘉美科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5月至2022年6月任北京嘉和美康医用设备有限公司监事;2005年7月至今任北京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6月至2025年7月任嘉和美康监事。
王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志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大力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夏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志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大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志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大力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5-068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4日 (星期一) 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至11月2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bjgoodwill.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24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4日下午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夏军先生
董事、联席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刘志华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静女士
独立董事:李文华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24日 (星期一)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至11月2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bjgoodwill.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82781910
邮箱:zqb@bjgoodwill.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5-067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8号楼1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的议案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8号楼1层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三)注意事项
1、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8号楼1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2781910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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