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88652 证券简称:京仪装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洪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帅男 会计机构负责人:和琳琳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沈洪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帅男 会计机构负责人:和琳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洪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帅男 会计机构负责人:和琳琳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52 证券简称:京仪装备 公告编号:2025-033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仪装备”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针对本事项,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78号),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200万股。本次发行委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发行价为每股31.95元,实际发行股份数量4,200万股。截至2023年11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341,9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5,646,501.0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66,253,498.97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53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集成电路制造专用高精密控制装备研发生产(安徽)基地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不变。该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基于当下的市场环境,公司对“集成电路制造专用高精密控制装备研发生产(安徽)基地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是出于以下因素所作出的决策:
随着公司业务战略的深化以及对未来市场需求的进一步研判,为打造更具前瞻性和竞争力的生产与研发基地,公司决定对工厂的整体规划及部分建筑标准进行优化提升。
为适应行业技术的快速迭代,将研发中心打造为行业领先的创新平台,确保新建工厂在未来较长时期内保持技术领先,公司在项目设计中增强了基础设施的兼容性与扩展性,进一步提高了研发实验室在防震、特殊通风、排污等方面的专业工程建设标准,以满足前沿技术研究的硬件需求,这部分前瞻性投入导致了工程费用的合理增加。
为确保募投项目及核心技术研发进程不受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影响,抢占市场先机,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提前购置了土地及部分关键的研发及测试设备,在本次募集资金中不再重复列支。
为确保投资效益最大化,决定在项目建设初期采用更具弹性和性价比的设备配置方案。通过对生产线的模块化、柔性化设计,在保障产品品质与核心工艺的前提下,优化部分自动化单元的初始投入,未来将根据生产线调整节奏,再逐步进行设备的扩充与升级。同时通过优化产线布局与物流规划,提升了设备利用效率,从而减少了对部分设备的需求。
四、调整募投内部结构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及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集成电路制造专用高精密控制装备研发生产(安徽)基地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京仪装备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京仪装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京仪装备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人对京仪装备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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