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冯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魁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雁翔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冯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魁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雁翔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冯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魁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雁翔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5-030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631.91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8,974.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合计3,631.91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8,974.0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润总额12,605.93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5-029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合肥聚能超导线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聚能”)(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 1,615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西部超导”)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者不同关联人之间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中国聚变堆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合肥聚能的未来收益产生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中国聚变工程发展需求,联合应用单位成立合肥聚能,建设我国聚变工程专用高性能超导线材研发和产业化平台,形成包括高性能Nb3Sn低温超导线材、Bi2212高温超导线材等产品体系,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我国聚变工程快速发展。公司拟与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聚变新能(安徽)有限公司、合肥综合性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科大硅谷引导基金(安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臻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合肥聚超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7,000万元人民币组建合肥聚能,其中公司使用货币和无形资产出资1,615万元,认缴比例23.1%。合肥聚能设立后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建峰、裴尉植、冯建情已回避表决。
(三) 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者不同关联人之间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标的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股东1(关联方)
(1)股东1基本信息
(2)股东1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为单体报表数据,最近一年财务数据业经审计,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股东2(关联方)
(1)股东2基本信息
该关联方为本次交易而设立,因此无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该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非关联方基本情况
1、股东1
2、股东2
3、股东3
4、股东4
合肥聚超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该公司为本次交易设立,截至披露日尚未注册,暂无详细信息。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根据中国聚变工程发展需求,联合应用单位成立合肥聚能,建设我国聚变工程专用高性能超导线材研发和产业化平台,形成包括高性能Nb3Sn低温超导线材、Bi2212高温超导线材等产品体系,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我国聚变工程快速发展。(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公司名称:合肥聚能超导线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备案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超导材料制造;超导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2)股东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3)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标的公司尚未设立,暂无明确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关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丙方:聚变新能(安徽)有限公司
丁方:合肥综合性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戊方:科大硅谷引导基金(安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己方:西安臻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庚方:合肥聚超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交易价格
本次新设公司股份价格以每1元对应注册资本1元。
3、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出资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款付至合肥聚能指定的银行账户。
4、经全体出资人确认,合肥聚能由西部超导合并报表进行管理。
5、由合肥聚能负责本次新设企业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协议自各方法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然人签字后生效。
7、协议各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守约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五、关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进行此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根据中国聚变工程发展需求,联合应用单位成立合肥聚能,建设我国聚变工程专用高性能超导线材研发和产业化平台,形成包括高性能Nb3Sn低温超导线材、Bi2212高温超导线材等产品体系,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我国聚变工程快速发展。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所涉及的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暂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的情况。
(三)交易完成后是否可能新增关联交易的说明。
除本次因增资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外,不会新增其他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是否会产生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合肥聚能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五)如关联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的,说明该公司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
合肥聚能暂无对外担保情况,暂无委托理财情况,后续合肥聚能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若有对外担保和委托理财等情况发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六) 上市公司因关联交易将导致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应当明确解决方案,并在相关关联交易实施完成前解决
不适用。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等方面的影响,合肥聚能未来经营状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尚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西部超导的管理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建峰、裴尉植、冯建情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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