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当事人已签署和解协议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仲裁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无,各方应各自承担各自因本次仲裁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和解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香港全资控股子公司钜朗有限公司(英文名:Gentix Limited,以下简称“钜朗公司”)与韩国公司Medytox Inc.(以下简称“Medytox”)各持股50%的合资公司华熙美得妥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Medybloom Limited,以下简称“华熙美得妥”)将进行剩余资产分配并注销,公司将因收到该等资产分配款项而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正向影响。
一、 本次仲裁申请的基本情况
1、 本次仲裁申请时间:2023年1月18日
2、 仲裁机构名称: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
3、 仲裁当事人
仲裁申请人:钜朗公司
仲裁被申请人:Medytox
4、 仲裁案件具体情况
2015年5月7日,注册于开曼群岛的原香港交易所上市公司华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已退市,以下简称“开曼华熙”)与Medytox签署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合资协议”),并根据合资协议的约定于其后在香港注册成立双方各持股50%的合资公司华熙美得妥,主要目的为在中国大陆地区开发、拓展及销售Medytox生产的特定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及其他医疗美容产品。
2018年9月,钜朗公司向开曼华熙收购了其持有的华熙美得妥50%股权,并承接开曼华熙于合资协议下的权益,且视同为合资协议最初签署方,受合资协议条款约束。
因钜朗公司与Medytox在合资协议项下的合作目的在可预见的未来无法实现,钜朗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以下简称“本次仲裁”),对Medytox提出索赔要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日及2023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Medybloom的后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Medybloom的后续进展暨提起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二、 和解情况及后续安排
1、 和解情况
公司与Medytox在透明质酸原料方面合作多年,为维护双方友好合作关系,同时为避免因本次仲裁产生的不必要费用支出,经友好协商,钜朗公司与Medytox于2025年10月29日签署和解协议,一致同意终止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进行的仲裁程序,并在和解协议签署日起十天内撤回所有与本次仲裁相关的诉求。双方还签署了谅解备忘录,旨在探讨在未来进一步扩大彼此合作的方式。
2、 后续安排
合资公司华熙美得妥将在剩余资产分配予股东后注销。
三、 本次仲裁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公司合并报表已于2023年末对所持华熙美得妥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和解后预计收回的华熙美得妥剩余资产分配约960万港币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正向影响,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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