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下转D312版)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任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马驹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任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任铭先生熟悉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业务,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茸北工业区茸兴路433号

  联系电话:021-31823950

  传真号码:021-31823951

  电子信箱:bolex_office@bolexfoods.com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任铭先生简历

  任铭先生,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2003年11月至2015年6月,担任浙江中瑞江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部门经理;2015年7月至2018年2月,担任浙江策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20年9月至2023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5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责,《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制定相关新制度。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公司对全体监事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形成《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具体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项。

  上述内容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及制定制度如下:

  

  上述拟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14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具体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D312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