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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9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45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426.3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9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朱伟光,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有3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朱伟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国军,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有1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吕国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仁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近三年复核天风证券、人福医药等多家上市公司。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大信对公司审计合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含税)。

  2025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5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4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15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整体工作安排需要,择期召开股东大会。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因公司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增加了报告期内股份数量,为保持口径一致,对去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指标同步进行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筹划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事项

  公司为深化国际化战略布局,增强境外投融资及运营能力,持续吸引并聚集优秀人才,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正在筹划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筹划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FENG CHE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永祥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注:年初至报告期末,因公司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增加了报告期内股份数量,为保持口径一致,对去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指标同步进行调整。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FENG CHE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永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FENG CHE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永祥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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